生产成本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消费成本属于会计术语,泛指制造业企业从原辅材料到产废品过渡阶段耗费的原辅材料、人工、燃料与动力、制造费用的归集。类似的农业养殖与种植、影视拍摄、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也有类似的成本归集与核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成本


一、消费成本不能直接税前扣除
消费成本,还属于企业的资产组成部分,或者说是“中间体”,尚未走出企业的大门。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有几大准绳,其中包含有:1.理论发作准绳(或真实性准绳);2.权责发作制准绳;3.相关性准绳。

1.理论发作准绳(或真实性准绳)决议了“消费成本”不能税前扣除

依据企业所税法的规则,所谓真实性准绳,就是必需是理论发作的成本费用,假设根本没有发作或者在以后才发作,往常尚未发作的成本费用,除税法另有规则外,都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


消费成本,就是还停留在半废品阶段的,尚未对外销售或耗用,所以不能税前扣除。

2.权责发作制准绳决议了“消费成本”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则,企业应征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作制为准绳,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能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曾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则的除外。

消费成本,属于尚未发作的费用(或成本),所以不能税前扣除。

3.相关性准绳决议了“消费成本”不能税前扣除


公司所得税


相关性准绳,即“与取得收入有关”。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则:企业理论发作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

消费成本,说明还没有产生销售收入,当然不能税前扣除。

二、消费成本间接税前扣除
消费成本间接税前扣除的情况,主要有以下这些:

1.正常的间接税前扣除
消费成本在正常情况下,下一步就是完工产品的成本,直接进入存货资产的成本(计税基础);存货销售后进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被内部耗用(如职工福利、赠送、修建在建工程等)就进入相关费用或资产成本。

因此,“消费成本”经过完工产品中转进入“主停业务成本”或费用的,可以依法中止税前扣除。

2.非正常损失的税前扣除

归集入“消费成本”的半废品,发生了非正常损失的,比如被盗、火灾、水患等,可以先转入“待处置财富损溢”,经过保险赔偿等程序后,经批准后将最终损失净额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企业营业额


关于“消费成本”发生的非正常损失,企业可以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准备证明材料,留存备查,经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征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征税调整明细表》中止税前扣除。

3.消费报废损失的税前扣除
归集入“消费成本”的半废品,也可能因各种缘由发作消费报废的情况。发作这种情况后,企业应回收可以作为原材料应用或销售残次品,并按照公允价值计算残次品的价值,剩余部分价值先转入“待处置财富损溢”;经过内部控制程序并按照内控制度扣除义务人赔偿等,经批准后将最终损失净额转入“管理费用”。

由于消费报废属于消费环节不可避免的,关于在企业控制比例范围内的消费报废损失,基本上是分摊计入完工产品的成本。


企业营业成本计算


无论是是最终计入了“管理费用”还是产废品成本,关于消费报废损失都是可以按规则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消费成本”不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服行业责编:陈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