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中,触及所得税特殊处置时,经常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产生税会差别来举例,那是不是只要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才会产生税会差别呢?
答案能否定,无论在同一控制下,还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兼并,都有可能产生税会差别,进而递延所得税。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
(一)会计上
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不论买卖自身能否是依照公平的市场价钱作价,兼并方获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依照获得的被兼并方账面净资产的份额确认。兼并方关于被购置方各项可识别资产、负债,应当依照原账面价值予以确认。
(二)在税法上
1.资产划转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延交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动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本质性运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能够选择按以下规则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置:
①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②划入方企业获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根底,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肯定。
2.企业兼并
企业兼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买卖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求支付对价的企业兼并(实质上就是资产划账),能够选择按以下规则处置:
①兼并企业承受被兼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根底,以被兼并企业的原有计税根底肯定。
②被兼并企业兼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兼并企业承袭。
③被兼并企业股东获得兼并企业股权的计税根底,以其原持有的被兼并企业股权的计税根底肯定。
除以上特殊状况之外的兼并,均应依照税法相关规则征税,被兼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根底也须按请求停止调整。
(三)处置结果
契合以上特殊税务处置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税法和会计都将兼并作为企业集团内资产和权益的重新整合处置。因而,被兼并方报表上的资产负债的计税根底和兼并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是分歧的,不会产生税会差别。
当然,不契合以上条件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比方税法难免税,而会计上还是依照被兼并方原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就会形成计税根底大于资产账面价值的状况,这种税会差别,通常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入一切者权益。
因而,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也可能产生递延所得税。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
(一)会计上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兼并中,购置方应当依照肯定的企业兼并本钱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本钱。兼并本钱包括购置方付出的资产发作或承当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道价值之和。兼并方关于兼并中获得的被购置方各项可识别资产、负债应当依照公道价值确认。
(二)在税法上
1.特殊处置
企业兼并,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买卖支付总额的85%,能够选择按以下规则处置:
①兼并企业承受被兼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根底,以被兼并企业的原有计税根底肯定。
②被兼并企业兼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兼并企业承袭。
③被兼并企业股东获得兼并企业股权的计税根底,以其原持有的被兼并企业股权的计税根底肯定。
2.普通处置
除以上特殊处置之外,均应依照税法相关规则征税。
①兼并企业应按公道价值肯定承受被兼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根底。
②被兼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停止所得税处置。
③被兼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兼并企业结转补偿。
(三)处置结果
契合以上特殊税务处置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税法上相似资产内部划转,计税根底不变,而会计上将其作为购置资产处置,账面价值按公道价值确认。因而,被兼并方报表上资产负债的计税根底和兼并方确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有差别的,因而会产生税会差别,通常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当然,不契合以上条件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税法上相似卖资产,计税根底按买卖价钱(公道价值)停止调整,而会计上将其作为购置资产处置,按公道价值确认。因而,被兼并方报表上资产负债的计税根底和兼并方确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分歧的,通常不会产生税会差别。
因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兼并可能不产生税会差别。
特别提示:
企业兼并中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买卖支付总额的85%时,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但其非股权支付局部仍应在买卖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根底。
这就会产生一个奇异的现象:
同一资产存在计税根底不相同的两局部,确认递延所得税时要分别予以思索,这里就不再详细解释了,待以后举例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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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服行业责编:
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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