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置上,假如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补偿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本期金额就是本季度的利润,累计金额是本年年初到本季度末的利润合计数。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交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填报阐明第五条的规则,(一)7第8行“补偿以前年度亏损”:填报依照税收规则可在企业所得税前补偿的以前年度尚未补偿的亏损额。
需求留意的是,企业征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越五年。
企业发作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补偿。补偿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补偿。依照现行制度规则,企业发作亏损时,能够用以后五年内完成的税前利润补偿,即税前利润补偿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补偿。企业发作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补偿足额的,尚未补偿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补偿。三是以亏损公积补偿亏损。企业以提取的亏损公积补偿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当一个征税年度的利润全部补偿以前年度亏损时,对补偿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当一个征税年度的利润局部补偿以前年度亏损时,补偿局部收入不作为应征税所得额,而其他局部在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后作为应征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是税法规则,与会计处置不是一回事,会计处置对补偿亏损不做处置,是由于每一年度会计都对运营成果做了会计处置,无需反复做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