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征收简单而不简易

增值税是针对增值环节征收的流转税,假如各个环节能有效衔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中缀,普通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但是,目前在理论中,增值链条会被简易征收突破,从而招致整体税负上升,显得并不合理。


增值税计算


简易征收怎么结转?

每个月月末的时分,关于简易征收结转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凭证,依据增值税相关的会计处置规则,增值税普通征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比方说:A为小范围征税人,购入甲产品(增值税率17%),价钱117元。A将此商品卖给B,售价为206元,B为普通征税人,B将此商品卖给最终消费者,价钱为234元。不思索其他要素,此产品在流转过程中,带来的增值税征税收入是:17+6+(34-6)=51元。


普通征税人


假如A是普通征税人,则计算结果就不同了

由于A购入的增值税17元能够参与抵扣,甲产品整个增值过程产生的增值税为34元。

由此看来,每一次抵扣环节的切断

都会招致产品流转中的整体增值税税负直接上升。

所以,增值税的计算办法中有了简易征收

就是最大的设计瑕疵,貌似给某些企业带来福利,实践是增加整体税收的一种方式。


简易征收增值税


而所谓的给企业带来福利,其实也一定是好事情

小范围征税人、建筑企业等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在市场上肯定没有普通征税人有议价优势,最终结果是价钱下浮,少交了几增值税,就少赚了几利润。

再看财税〔2017〕58号《关于建筑效劳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中关于简易计税的规则:


纳税一般征收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根底、主体构造提供工程效劳,建立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局部钢材、混凝土、砌体资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

该条款就是明白局部原先“能够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某些甲供工程,“必需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外表上是给建筑施工企业降税负,让建筑企业在和房产开发商会谈的时分有税法这个筹码,实践上,在甲方面前,乙方是永远没方法转嫁本身的税收本钱的。


纳税成本


因而,强行切断一次抵扣链条,增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金本钱(当然,还是会变相转给建筑施工企业),增加了国家的税收,对貌似得利的建筑施工企业没有什么真实利益。

增值税简易征收,简易而不简单

取消简易征收,才是降低税负、减轻征税人会谈和沟通本钱的霸道!


(企服行业责编:陈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