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create new meanings)是创造意识或创新意识的简称,亦作“剙意”。它是指对现实存在事物的理解以及认知,所衍生出的一种新的抽象思维和行为潜能。
创意之于广告的重要性,直到今天仍然被重复地证明着:在漫山遍野的广告中,只要很小的一局部,可以真正吸收到消费者的关注,引发内心的共鸣,在脑海中留下深入的印象,并最终完成广告的营销目的;而这些感动人心的广告,无不带有共同的创意点,或是表现手法的首创性(如百雀羚“一九三一”长图广告),或传播办法的首创性(如网易云音乐把乐评铺满整个地铁),或创意义想的首创性(如XO啤酒经典广告的逆向思想)。
能够说,广告离不创始意,但广告人想取得一个好的创意,是件难事。不论是一群人的头脑风暴还是一个人的苦思冥想,创意除了需求灵感,还需求一定的理论办法作指导。经过前人不时理论、论证与总结出来的广告创意理论体系,包括USP理论、品牌形象理论、定位理论、共鸣理论、ROI理论等等,可以更好地启示广告人的灵感,从而找到创作的切入口。
好的广告创意,让人印象深刻,同时,鲜明的视觉和标志性的声音也很重要。
广告创意的思路主要有两大点:
1、找到产品在功用或功效上的中心诉求点,然后经过创意把这个中心功用点延展为有价值的产品概念,等于是要明白地通知消费者“我的产品有怎样的功用,它可以给你带来什么益处”。其展示的方式,能够是简单的一句话,也能够是一个完好的意境,可以让消费者对产品/品牌产生认知以及相关联想。
2、无论是创作几不同版本的广告,在广告中必需一直强调同一个销售主张,并且要持续并重复地停止广告曝光,让这个主张深化消费者的内心。比方,海飞丝一直强调它的“去屑”功用,霸王的“防脱发”主张不得人心,它们的广告播放了无数版本,广告所传送的诉求点不断没有变。
品牌形象理论
品牌形象理论(Brand Image),简称BI理论,是由广告巨匠大卫·奥格威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来的,是广告创意战略理论中十分重要的一员。该理论主要有4大中心要点:1)为品牌塑造形象是广告最主要的目的;2)任何一个广告都是对品牌的久远投资;3)描画品牌的形象要比强调产品的详细功用特性重要的多;4)广告特别应该注重运用形象来满足其心理的需求。
往常,产品同质化越来越严重,同类型的产品曾经很难在详细功用上停止辨别,与此同时,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也越来越倾向于理性。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当我们去超市买牙膏时,并不会每个牌子的牙膏都去比照一番,由于具有同种成效(如美白)的牙膏,它们的成分大同小异,消费者很难找到它们之间的细微差异;所以,我们不会逐个去比照每一个牌子,而是直接选择购置平常用过或经常运用的牌子,又或者脑海中第一个想到的牌子。这就需求从更深层次制造品牌间的差别化。
一句话理解创意:既要天马行空,又要兼顾种种。
在互联网环境中做好广告创意可以怎么做?
在互联网环境中,做好广告创意,你可以:
1.在内容里交织渗透。
2.在媒介上耳目一新。
3.在互动中花样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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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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