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在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分支机构,有的是集团财务管理核算,有的是独立核算。那么,公司的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和企业所得税是否应该向总公司征收缴纳?下面优府科技服务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


企业所得税


关于企业集团管理核算和独立核算的争议
目前,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是独立核算,当然有必要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是基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中对合并纳税二级分支机构的定义:“二级分支机构是指由合并纳税企业依法设立,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由总公司直接对其财务、业务、人员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分支机构是否进行独立核算只是一种核算方法,不影响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的规定。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纳税


详细分析

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这两个概念


非独立核算和统一核算是一个概念
第一种观点认为,非独立核算和统一核算是同一个概念。

因此将以“二级分行”为基础,二级分行是指由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的分支机构,由总行直接对其财务、业务和人员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认为财务会计独立的企业不符合统一的财务会计,因此不属于二级机构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统一核算真的等同于非独立核算,只要独立核算就不能统一核算吗?

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明确表示“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统一核算”显然是统一计算。独立核算是指纳税人有能力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独立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损益。


企业财税计算


分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主体资格
然后,分析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主体资格。

08年以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其中,经济核算独立的企业或组织,是指纳税人具备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独立设置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损益等条件的企业或组织。

08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组织,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缴纳


可见,08年是一个分界点。08年以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08年以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另外,我们看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配套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表述“省市分支机构内资企业分支机构07年及以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仍在当地缴纳……”也可以说是发生在此前的政策变化之后。


企业所得税核算


目前部分地方税务局仍沿用08年以前的标准,认为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无需与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更多税务机关认为,独立核算不影响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服行业责编:陈峰 )
2021年07月28日 10:12[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