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乌兰察布日报
本报讯(记者 徐楠)正值丰收之季,辛苦了大半年的农户们也迎来了一年之中最喜悦的时刻。但是,个别总想着不劳而获的人在此时动起了歪心思。近日,集宁公安分局马莲渠派出所成功查处了一起盗窃农作物案件,违法人员已被依法处理。
据了解,9月18日,马莲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他自己种植的白菜被盗了。在向报警人核实基本情况后,民警立即出警处置。到达报警人所述地点后,民警第一时间进行了细致的现场勘查,同时在周围进行了走访摸排。经过缜密的分析,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为金某。在民警对金某的依法传唤调查中,金某对盗窃白菜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金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马莲渠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农业生产成果来之不易,每一棵菜、每一粒粮都凝聚着辛勤劳动,盗窃农作物行为不仅不道德,更涉嫌违法,切莫因一时贪念酿成大错。请广大农户提高收获季节的安全防范意识,对成熟作物加强看护,建议规模化种植户加装技防设施或安排专人值守,若发生被盗情况,请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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