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三农”工作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阶段。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这为我们以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还要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眼下,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但是,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关键之举。
虽然现行标准下脱贫任务已经完成,但仍需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充分认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常态实施,既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做好铺垫,又要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接续推进中,要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提升诸多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包括低收入人口在内的全体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同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要用系统观念、系统思维、系统方法统筹把握、协调推进、综合施治,准确把握客观实际,把农业发展、农村改革、农民增收及其各个环节统筹好、协调好,通盘考虑各方面情况和进展,兼顾推进乡村治理的速度、力度和进度,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构建起适合农村特点的、高效的现代治理体系,使各层次、各方面、各要素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城乡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无论是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还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都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在这一过程中,要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破除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
要发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实现乡村资源要素内在价值,通过挖掘乡村多种功能,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城乡平衡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