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租户的房屋优先购买权?

拓荒号:陈峰 (企业头条)

什么是房屋优先购置权?


房屋购置


优先购置权又称先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别人购置房屋不动产的权益。它是一种法定的权益,是由法律直接规则的。

房屋优先购置权要哪些条件?
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在同等的条件下购置。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置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置人在买卖条件上同等,包括买卖的价钱、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必需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假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置的意义表示,优先购置权丧失。这阐明承租人并不想购置该房屋,也就没有维护的必要了。在出卖存有租约的房产时,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置权。假如业主未在签合同前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户,就进犯了租户的优先购置权,一旦租户起诉,业主就将需求向租户承当赔偿义务。


房产交易


如何处理租户的优先购置权?
首先,应提早15天通知租户,讯问其能否要行使优先购置权。假如租户在15天内未明白表示购置,视同放弃优先购置权。通知的方式最好是书面方式,并以快件方式寄往租户本人提供的地址,以保存证据。

其次,通知的内容要明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关于买卖条件的,包括与达成意向的买方商定的总成交价,税费及佣金的承当方式,定金、首期款及余款的数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

二是关于租户行使优先购置权的时间及程序的,请求租户如愿以同等条件购置应立刻回复,并应在收函后15天内以同等条件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以及托付定金,过时则视为放弃优先购置权,如不购置应出具书面的《放弃优先购置权声明》。


房屋买卖


再次,通知期间业主最好不要同别人签买卖合同,以避免进犯租户的优先购置权,除非租户出具了书面的《放弃优先购置权声明》。真实急卖的应当经过在备注中写明“在通知租户15天内租户行使优先购置权的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查义务”的条款来维护本人。


房屋购置权


最后,通知抵达租户15天期满后,租户没有来签买卖合同及交定金的,可视为租户放弃了通知中买卖条件下的优先购置权,业主能够以该条件或高于通知中价款的条件同别人签署买卖合同。但是,假如业主实践签买卖合同时降低了买卖条件特别是成交价的,则应再次通知租户,以确保未进犯租户在新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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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租客将能够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置,或者因原房东向好心第三人出卖而无法完成时,租客可向原房东主张侵权损伤赔偿。
(房产行业责编:陈峰 )
2022年04月27日 03:44[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