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没有接触过商业产品的朋友在开端阅读前无妨先去各大百科搜索一下“商业产品”这个词条,你会惊奇的发现各大百科里竟然都没有关于这个词条的定义。“商业产品”一词显然也不是什么全新的概念并且与时下盛行的那些字看着字都认识连起来却不明白是什么意义的网络用语相比曾经是一个从字面上就很容易了解的概念了,但很神奇的是这个词条却不断不曾被严谨的定义过。
ToC产品是提供应普通用户来运用的而ToB产品则是提供应企业停止商业活动所运用的。ToC产品很容易了解,我们手机里装置的APP简直全都是ToC的产品,而我们日常在公司里运用的OA系统、CRM系统、报表系统则是典型的ToB产品。以商业产品中最具代表性的商业广告为例,广告投放系统是将B端客户想要停止投放的广告精准的推送给C端的用户,产生点击转化行为的是C端用户,能说商业广告就是ToC产品吗?显然不能,但是投放时面向的对象也并不是B端企业假如严厉从ToC和ToB产品的定义来讲,商业广告就不是一款单纯的ToB产品。
接下来我们来细致解读一下这个定义:首先我们将这个定义的范围限制在互联网范畴中能够以为定义的是狭义的商业产品,毕竟商业产品这个概念并非互联网范畴独有,各行各业中都有满足此类形式的产品或者效劳,例如:软件行业为企业客户开发的系统、房产经纪行业为客户提供的房源信息以及买卖撮合效劳等从广义上看都能够以为是一种商业产品。由于笔者程度有限广义的商业产品并不在本次的讨论范围之内,本文所述商业产品特指的是互联网范畴中的商业产品。
特定对象的定义就更为宽广了但凡有可能购置企业产品或效劳的主体,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属于特定对象的范畴。例如:承接广告主的营销需求为其投放广告,广告主就是我们的特定对象,同理愿意购置我们会员产品的用户也是我们的特定对象。
在这里产品的形态或者效劳的方式也并没有特别的限制,只需可以满足特定对象的需求进而促使特定对象能为此付费那就属于商业产品的范畴。而在互联网范畴最为常见的商业产品莫过于商业广告,但这里也同时存在一个误区:以为做商业产品就是在做广告,其实不然往常商业产品的方式曾经多种多样并不局限于广告这一种方式,为C端用户提供增值效劳的产品同样也是商业产品,为B端客户提供内容营销效劳、商业数据效劳同样也都是商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