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文化和传统文化两者之间的关系

拓荒号:陈峰 (企业头条)
传统文化产业是指以传统的中华文化所衍生的生产、流通、消费活动。也就是借由传统的文化而发展成的有利润有市场的产业线。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在我国,文化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网络文化产业通俗讲,就是“文化的产业化,产品的文化化”。连接在文化与产业(或产品)之间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创意,连接载体是互联网模式下的各种平台,连接的工具是现代高新技术,传统文化对互联网加以渲染和融合形成了网络文化衍生了网络文化产业。

网络文化产业其实就是可以看做是一种文化与平台的融合创新,是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重塑”。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步升级,行业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文化产业发展不再限定有限的空间,而是展开多领域、跨平台、跨时空的融合创新。



大文化产业的产品—网络文化产业

网络文化产业是大文化产业影响下诞生的产品之一。大文化产业通过创意设计和高新技术,将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文化物化、可视化,体现在外观设计、实用性、方便性、灵巧性等方面。大文化产业不仅仅是实现经济的输出和市场的占领,更重要的是文化精神、价值观的输出和意识形态的较量。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来,网络文化就是在这样的精神和科技的融合输出下衍生而来,是当下大文化产业的表现形式之一,当然也可以看做是但文化产业下的产品。


网络文化产业的属性

经济与意识是网络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网络文化产业具有物质层面与意识形态双重属性。一是经济属性,网络文化产业是互联网敬意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质量提升、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二是意识属性,网络文化产业在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内生力,提升中国文化的软实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融合创新是网络文化产业能够继续发展下去的基本条件
网络文化产业是建立在互联网思维和共享经济模式下,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能与创造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最大化地实现每个人的价值,达到共享共赢目的。

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是通过企业发展平台化,跨界整合,实现多产业的融合创新和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不是简单的将传统文化复制到互联网平台之上,这充其量只是传统文化在开拓传播渠道而已。真正的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以方便不断加深传统文化和互联网的融合;另一方面则是在互联网时代下将文化和互联网不断创新推动互联网和传统文化的共同积累和进步。



文化只有不断的积累才会进步,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文化和互联网进一步深度融合,更加需要革命的创新精神来使网络文化产业步入新时代。融合是网络文化产业的稳步前进,创新就是网络文化产业(文网文产业)的突破。


(文化产业责编:陈峰 )
2021年04月29日 19:22[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