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产业其实就是可以看做是一种文化与平台的融合创新,是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重塑”。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步升级,行业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文化产业发展不再限定有限的空间,而是展开多领域、跨平台、跨时空的融合创新。
网络文化产业是大文化产业影响下诞生的产品之一。大文化产业通过创意设计和高新技术,将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文化物化、可视化,体现在外观设计、实用性、方便性、灵巧性等方面。大文化产业不仅仅是实现经济的输出和市场的占领,更重要的是文化精神、价值观的输出和意识形态的较量。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来,网络文化就是在这样的精神和科技的融合输出下衍生而来,是当下大文化产业的表现形式之一,当然也可以看做是但文化产业下的产品。
经济与意识是网络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网络文化产业具有物质层面与意识形态双重属性。一是经济属性,网络文化产业是互联网敬意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质量提升、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二是意识属性,网络文化产业在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内生力,提升中国文化的软实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不是简单的将传统文化复制到互联网平台之上,这充其量只是传统文化在开拓传播渠道而已。真正的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以方便不断加深传统文化和互联网的融合;另一方面则是在互联网时代下将文化和互联网不断创新推动互联网和传统文化的共同积累和进步。
文化只有不断的积累才会进步,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文化和互联网进一步深度融合,更加需要革命的创新精神来使网络文化产业步入新时代。融合是网络文化产业的稳步前进,创新就是网络文化产业(文网文产业)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