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恶意索赔!掀翻碰瓷者的“免费午餐”

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谈到近年蔓延的恶意索赔之风,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表示,《条例》首次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骗取赔偿、敲诈勒索的要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惩罚性赔偿、行政处罚制度要准确适用,避免“小错大赔”“小过重罚”。

就餐时屡屡在菜品中“吃出”面包虫,向店家要求十倍赔偿;饮料中的漂飞虫,是食客自己抓的;勒索3000多家餐饮店“拍黄瓜”,6人获利上百万;网络达人满口说着“打假”,其实证实假货的视频实属造谣……近年来,在短视频、外卖等平台,恶意索赔乱象成风。“去年,市场监管系统接受投诉1740.3万件,参与投诉的人均1.8件,而有人投诉超过3000件。”有的是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恶意构陷、团伙作案,一边误导消费者,一边污染市场环境;有的是个别买家钻消费者保护法和平台退赔机制的空子,对线上商家无差别“碰瓷”,一本万利;更有甚者,尝到“免费午餐”的甜头后,大张旗鼓售卖“美团退款”“饿了么赔付直接教”等教程,把黑心买卖直接发展成黑产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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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一顾客频繁在餐厅吃出“虫子”并索赔,近日被刑拘。

“打假人”的职业勒索、买家的小额多频索赔,全都是小商家苦不堪言的噩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丰台美食城的一户商家表示,曾收到几次外卖中吃出异物的投诉,顾客索赔1000元,可“一天也赚不到1000元”;“有一天赔了1800元,气得真想关店。”做买卖最耗时间精力,哪个经营者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商品服务没有瑕疵,哪个经营者也经不起与挑刺顾客来来回回地扯皮。碰上这种糟心事,大部分商家只能选择息事宁人,拿钱了事。

把自己包装成受害人的形象,打着正义的幌子恶意索赔,妨害商家生意、破坏商市规矩、侵蚀商业生态,和直接敲诈勒索一样可恨。此次《条例》对消费投诉举报的首次约束,对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危害列举,对骗取赔偿行为的定罪处罚警告,无不是向恶意索赔亮剑。维权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是消费者赚“黑心钱”的工具;维权不是针对消费者单方面,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维权必须客观理性,绝不能无中生有,狮子大开口。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在避免“小错大赔”“小过重罚”等方面向监管部门提出了硬性规定。一面规范消费索赔,倡导公正维权,一面规范执法行为,倡导裁量适当。双管齐下,共同发力,为的是优化营商环境,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帮助民营企业树立市场信心。

打假人人有责,假打人人喊打。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双方都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在法治轨道内开展民事活动。为商家撑腰,保护的不仅是商家的合法权益,也是在理顺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之间的关系。无论是防止职能部门权力滥用,还是避免恶意投诉索赔成风,最终保护的都是市场准则的权威性,是大多数消费者的权益。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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