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记者从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获悉,该单位于近日发布通告,截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行社、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旅行社、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违法违规线索。
举报范围
(一)旅行社业务乱象
1.未经审批、备案经营旅行社总社、分社、营业网点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2.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有损国家利益或民族尊严的内容,提供存在民族、种族、宗教歧视的内容,提供淫秽、迷信、赌博、涉毒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行为;
3.旅行社开展“低价游”“零负团费”旅游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4.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的行为;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导游执业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擅自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借)导游证件的行为;
2.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的安排,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中止导游服务活动、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项目或恶意甩客甩团、服务态度恶劣的行为;
3.讲解中存在讲解内容低俗或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言行的行为。
(三)强制消费行为
1.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安排强制或变相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导游与商家串通收取回扣、虚假宣传旅游商品,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
线索举报电话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文局举报电话:83080601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文局邮箱:lslyzhzzb@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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