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项目中的“历史地位”意义主要体现在哪里?

拓荒号:陈峰 (企业头条)

本文讨论的主体是“篮球运动中的历史地位”,但难免会涉及到其他的体育运动,如有错误之处和不专业之处,欢迎批评指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历史地位”这个词开始和各种各样的体育项目联系在一起。


篮球项目


篮球项目同样不例外,关于“历史地位”的比拼几乎成了日经贴:“xxx”的历史地位不如“xxx”、我觉得“xxx”可以排在历史第x等等,全然成了排名比赛的游戏,由于“历史地位”这个词的模糊性,比拼的各方往往利用自己所喜爱的(或者叫“蜜”)球员或者球队的优势比拼对方的短处,各种总冠军、MVP、fmvp、数据的分析,表面上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可实际上到最后往往谁都说服不了谁,倒是彼此越看越不顺眼,不欢而散。数学里比较讲究的一个东西是定义,有了定义才有的讨论。


实际上,每个人关于所谓的“历史地位”的讨论都是基于自己价值观下的定义,大家经历不同但又深信自己经历的正确性,这样的结果就是谁也说服不了谁。但在这里,我试着讨论一个相对平衡的关于“历史地位”的定义,通过这个定义,我想表达的是:“历史地位”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大家回归体育项目本身,为运动员的伟大而庆幸就可以了。

传播学中有一个叫做“议程设置”的理论,说的是大众传播具有一种设定社会公共事务“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抽象出来说就是一个人面对好多信息,他往往会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对其进行排序,这里对“历史地位”的讨论,也按照这样的模式进行定义,根据以下几项的顺序进行讨论。

在我的观念里,首先要比拼的是体育项目本身,不可否认,每个项目里都有自己伟大的运动员,但不能忽视的一点是,运动员的伟大程度受到项目的限制,就像伟大的科学家也会受到时代的限制一样,这与运动员本身无关。


体育运动


所以接下来面对的问题就是,这些项目该如何排序,我觉得这和项目的难易程度以及商业化程度有关,我赞成这样的观点:普通人越容易完成的项目,这个项目的排名越靠前,就像100米这个项目,几乎每个正常人都可以完成,像这样的项目的上限往往越高,在这个定义的框架下,博尔特要比舒马赫更伟大(没有任何对舒马赫不敬的意思),当几个项目本身的完成难度在一个人的观念里相差无几时,这时候需要考虑的便是商业化程度,以足球和篮球为例,在世界范围内看,足球的商业化程度要远高于篮球,所以相比之下,足球之内的顶级运动员的影响力要远高于篮球之内的顶级运动员(在本文中,我们讨论的是一般情况:即所谓的大趋势,但不能排除一些极端的例子,不在讨论之列)

其实从“项目本身”的讨论中就可以看出,历史地位的定义极其复杂,它除了涉及到运动本身外,很多运动项目之外的因素还要考虑,很多人不会赞同我对“项目本身”这个条件下的定义,但您先保留意见,慢慢往下看,看看我想验证的东西在之后是否有些许道理。


篮球项目


之后我们回到一个具体的运动项目,以篮球为例,其实提到篮球,我们可以有这样一个不成熟的等式:在我们这个国度:篮球约等于NBA(这个观点很多看CBA、Cuba甚至是虎扑路人王的人并不赞同,但还是那句话:我们讨论的是绝大部分人,个例并不在其中,这里的个例当然不是说看CBA和Cuba的人极少,而是与总体比起来,这部分人占的比例不多)。所以我们的范围再次缩小到NBA。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在NBA里“历史地位”怎么排?“历史地位”分为球队和球员两大类,球队的地位今天不予讨论,我们着重讨论球员的“历史地位”。在我看来,历史地位的比拼应该根据这几个指标的顺序来:“天赋/技术、荣誉、位置、数据”。下面为大家一一道来:

1.天赋/技术

这里的天赋指的是广义上的天赋,它包括以下两个指标:身体天赋和篮球智商。身体天赋除了一般意义上的身高、臂展以及弹跳等之外,还包括敏捷性、协调性以及球感之类的比拼,而篮球智商指的则是对篮球的理解程度,接着我们来说技术,技术这个词往往更广阔,它包括运球技术、脚步、投篮上篮甚至是扣篮技巧。在这里我赞同这样一个观点:当对事物的理解程度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看问题不再有高下之分,而是由所谓的高下变成了差异。举个例子:经常有人问:欧文和库里的运球能力谁更好?这个问题最佳的答案应该是两者没有高下之分,有的只是两种运球理念。


篮球项目比赛


好了回到“天赋/技术”本身,两者是结合起来看的,这两个词通俗意义上来讲就是“球员的厉害程度”,而之所以把它列在第一位的原因是:现实不是童话,很多时候,不是一个人越厉害他能取得的成功就越多,相反,它受到许多不可控因素的限制,最直接的便是:伤病,受侵害最大的包括:格雷格·奥登、布兰顿·罗伊,远一点的还有伦·拜亚斯、雷吉·刘易斯等。而很多人似乎并不知道怎么直观地表现“厉害程度”这个词,于是便有了如下的词:纯进攻能力、硬实力、裸突、冷手硬打、罚球爆发力……而这两个词不能割裂开看,因为在篮球这个运动中,天赋与技术缺一不可,很正常的一个现象:天赋高一点的技术糙一点(以汤普森为代表的篮板糙汉),天赋低一点的技术好一点(以诺瓦克为代表的投篮高手),但不能忽视的还有这样一种变态球员(或者说天赋/技术满点的球员):迈克尔·乔丹(说乔丹三分菜的,我一直赞同乔神的三分之所以菜的原因是当时并不流行三分)顺带提一句麦迪,比“厉害程度”,他不输任何大牌,可是命途多舛,当然,如果您把“耐操性”也归为天赋当我没说。

2.荣誉
我极其反感这样的词汇:“老二冠军”、“总亚军”这样的词汇,也许这里我们需要这样的方法解决,引入一些数据如所谓“胜利贡献值”之类的来刻画冠军球队中球员的重要性,但是,在篮球比赛里,直观印象往往比数据更可靠,在历史地位的比拼中,冠军数量确实重要,但在我看来,除了无可争议的冠军之外,这个指标对球员实力的反应程度似乎没有那么重要,可能我偏见,我觉着个人荣誉更硬一些,除了MVP,最佳阵容、最佳防守阵容这些荣誉似乎更无可争议一点。

3. 位置
这个词代表了这样一个意思:情怀,在篮球的历史地位排名中,外线球员要比内线球员更有一定的优势,就像一直在争论的科比和邓肯。外线球员之所以更占优势的原因是技术的运用,所有球风华丽的球员几乎都是外线球员。(以早期加内特及大伤前的邓肯和如今的安东尼·戴维斯不在讨论之列)所以,以情怀而论,历史地位同样不能忽视。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内线球员不卖鞋,当然任何情况都不是绝对的。

4.数据
这里的数据包括基础数据,诸如:得分、助攻以及篮板之类,这些数据已经做到了数据能做的极致,但是有时候它依然不能反映球员在场上的真实表现。这就是有人会说出“刷三双”的原因(最极端的例子:里基·戴维斯),于是乎,人们又发明了各种各样其他的数据衡量标准,什么per、obpm、dbpm……这些如何计算似乎十分复杂,但所有数据都有这样一个尴尬的特点:它只能反映某个方面的特点,并不具有全面性。数据的分析似乎永远是基于某个特定的方面,于是,打球这件感性的事情似乎与之格格不入。

我们以詹姆斯和科比为例,有人这样说过:科比是数据不友好的球员,詹姆斯是数据友好型球员,黑科比的也往往会拿数据去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很简单,数据永远代表着张卫平说的一个词“合理”,而科比的打球方式往往并不能与数据契合,我固执地赞成这个观点:科比是历史上强投能力最强的球员,黑科比命中率低的要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比方说可以自创出一个定义强投的公式只要它是合理的,你就会看到科比的可怕之处。詹姆斯打球的方式永远是合理的,这也是符合数据要求的,所以詹姆斯的数据是友好的。


篮球运动


说了这么多,你会发现“历史地位”似乎根本不能定义,也许你不同意我的排序方式,你可能会加入更多的元素进来。如果以百分占比来看,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张饼图,大家靠着各自坚信正确的结论,试图说服别人,有了话题、有了争论,这正是这个“历史地位”缔造者所期望的,商业联盟,回归纯粹本身不易,所以,我们需要的是,欣赏这项运动本身的魅力。
(体育产业责编:陈峰 )
2021年07月15日 05:33[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