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请注意!个人如何把税率从45%降到2%以下?
在近期中,有自然人代开被查了,代开的金额有260万元,代开的品名是咨询服务费,被查的原因主要就是没有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当然,很多人一听个人被查,就要交很多的税!其实,最重要的是要合理缴税,正确纳税!并不是要多交、乱交!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在个人承接的业务越来越多!但是,有的人涉及到的税费高达45%,有的却很低?
正常来说,主要对业务没有规划,同时,也没有主体,基本上都按劳务报酬所得来缴纳税费。所以,涉及到的税费肯定是比较高的!有的业务有主体,收入支出等明确,也做了提前的准备,自然税负压力就比较少!
比如同样是一笔业务,有的是个人承接,那么,缴纳的税就是劳务报酬,超过了一定的比例,那么预缴就要按照40%的税率缴纳,年底也要汇算清缴按45%的税率缴纳!有的,注册了个体工商户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等,就是按照经营所得缴纳,最高的税率35%,年底也没有分红税!完税之后,利润均是自由支配!
所以,对于高收入来说,一些误区就要注意!
误区一:每一笔劳务或者是收入都是个人账户收取,没有成本均全额计算个税
误区二:各种收入均算在一起,提高了税率!
误区三:所有的支出、成本不能抵扣,没有主体、没有发票也没有合同!
那么,对于高收入来说,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可注册个体户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也方便后续的发展!
1. 注册个体工商户
年收入120万以内,可申请享受到免征的优惠,月销售10万以内,开普票,增值税以及个税可为0!
年收入500万以内,可申请享受个税核定0.5%—1%的税率优惠,综合税率2%左右!
2.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享受到所得税核定1%—1.2%左右,综合税率2%左右!
申请享受上述的优惠政策,要保证业务真实,保证三流或者是四流一致,合理合法的申请享受到适合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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