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周瑞平,汪杨大海,王庆
图为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昭平(左二)向某矿业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何秋园 摄
“叮!”一条短信提示音打破了老张家中的寂静,老张急忙拿起手机,看到账户到账信息的那一刻,紧绷许久的身体一下子松弛下来,眼眶泛红道:“补偿金终于到账了!”
2024年11月,安徽某矿业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因矿场技术改造升级、政策性停产等原因,与198名职工提前终止劳务合同关系。而后,矿业公司又迟迟不下发拖欠职工的1300余万元补偿金,职工情绪激动,聚在公司门前要求发放补偿金。
“这里有几十人聚集,矛盾随时可能升级。”矿业公司负责人通过当地党建联盟,向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发出求助。
党建联盟是当地机关单位党组织与当地企业党组织组建的跨领域党建协作平台,旨在打破条块壁垒、整合政企资源,以党建引领推动服务优化、发展协同。
接到求助的当涂法院当即指派该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李昭平赶赴现场。抵达现场后,李昭平一方面与矿业公司负责人深入沟通,另一方面安抚情绪激动的职工代表,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
“法官,我们辛辛苦苦干活,现在说把我们辞退就辞退,凭什么?”
“孩子学费、老人赡养费都指望我们的工资,现在补偿金也不给我们,往后日子怎么过?”
职工们围住李昭平,焦虑之情溢于言表。
“大家请放心,我今天就是来帮助你们解决问题的。”李昭平提高嗓音,安抚道,“我向你们保证,一定会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现在请大家先冷静下来,把具体情况跟我说说。”
经李昭平连夜核查发现,自2006年起,安徽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向矿业公司派遣198名职工,后因矿业公司管理体系调整,将劳务派遣转变为工序承包。
从劳务派遣转为工序承包后,用工主体变得模糊不清,同时,因劳务合同提前终止,涉及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高达1300余万元,但两家企业互相推诿,职工们根本弄不清该找谁要这笔补偿金。
面对千头万绪的案情,李昭平敏锐地抓住矿业公司和实业公司共同签署的《工序承包合同》中的一项条款:“如因矿业公司原因导致职工劳动合同解除,相关费用按该公司既往处理办法执行。”后经李昭平的进一步调查证实,该矿业公司确有赔付先例。
考虑到矿业公司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需严格遵循国有资产监管规定,通过诉讼程序,既能从法律层面明确矿业公司的责任,又能避免198名职工分别提起诉讼的混乱局面,确保权益高效实现,李昭平建议实业公司通过法律程序帮助职工解决面临的难题。随后,实业公司向当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矿业公司承担职工的补偿责任。
立案当日,经征求双方同意,启动先行调解程序,然而,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法官,我们不是要闹事,我们这些年的青春都奉献在这里,补偿金可不能少!”调解过程中,职工代表老张表达着大家的诉求。
“李法官,我认为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合同的约定,而非所谓的用工形式。我方坚持认为这是合法工序外包,无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矿业公司代理律师试图通过法律条款为公司规避责任。
李昭平拿起手中的证据材料说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而本案中,所谓的工序承包,实质上就是以承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
矿业公司律师辩称:“这也是行业普遍现象。”
“普遍不等于合法!”李昭平说道,“现在主动担责,才能彻底化解矛盾,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商誉损失。”
经过十余轮深入调解,职工代表们的情绪逐渐平复,矿业公司的代理律师也调整了协商思路,积极配合寻求解决方案,最终敲定“三个月内全额到账”的终局方案。
最终,矿业公司如期兑现了协议,得知职工们全都收到补偿金后,悬在李昭平心中的大石也终于落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