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井冈山报
本报讯(邹迅、刘彦博、全媒体记者邓勇伟)近日,记者从吉州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拒不履行调解书内容,未按期支付拖欠租金,吉水县居民肖某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2021年,肖某与吉州区某公司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合同对租赁期限、租赁金额、支付方式等作出了具体约定。2023年,肖某与该公司签订协议解除租赁合同,并出具了承诺书,在搬离店面后,分4个月还清拖欠的租金共计20400元,但此后肖某并未履行承诺。该公司遂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肖某需在协议期限内付清拖欠的租金及律师费。
调解书生效后,肖某仍未按期付清租金及律师费,该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同时,对肖某开展专项财产调查,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肖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吉州区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