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湖晚报
持假身份证被识破受到处罚
改小10岁只为求职更具竞争力
N通讯员 吴宇哲
本报讯 5月6日下午,南湖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民警将一封感谢信送到了辖区工商银行大堂经理马女士手中。马经理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第一时间识破办理人使用假冒身份证的行为。
“我要报警,有人使用假身份证!”近日,南湖派出所接到工商银行大堂经理马女士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在给群众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一张可疑身份证,请求民警到场核查。接到报警后,民警李持忠迅速带队员赶到现场。
抵达银行后,李持忠发现涉事人员是一对六七十岁的夫妻,丈夫陪同妻子彭某前来办理银行卡业务。
“我看到这张身份证的时候,就觉得有问题。”马经理回忆道,由于她长期与身份证打交道,每天都要经手大量证件,对防伪特征、印刷工艺早已烂熟于心。而彭某出示的“身份证”,从国徽、长城图案的纹理,到字体的粗细,都透露着明显的异样。
李持忠接过证件仔细查看,很快发现了更多破绽:国徽面印刷的有效期限“2005.12.24-长期”字样,与正规身份证的格式不符;将证件放置在银行身份核验设备上,机器也没有作出正确响应,进一步证实了证件的可疑性。
为了确保调查严谨,李持忠将彭某带回派出所,并把可疑证件交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进行专业的居民身份证鉴别。
经权威鉴定,彭某使用的身份证确属伪造。
“为了找工作方便,我办了假证。”面对铁证,彭某不再找理由辩解,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彭某出生于1956年,为了在求职时更具竞争力,她不惜铤而走险,两年前托人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将出生日期改为1966年,企图以此掩盖真实年龄。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