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社报道,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美国阻碍电动汽车制造商从中国采购电池材料的规定。
中国商务部周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美国《通胀削减法》(IRA)及相关规定具有“歧视性”,并且“严重扰乱”了全球电动汽车供应链。该声明宣布在WTO提起诉讼,并呼吁美国纠正“歧视性”产业政策。
电动汽车行业正日益卷入全球贸易的紧张局势之中。欧盟可能以不公平补贴为由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而美国正试图将全球领先的中国电池公司排除在本国市场之外。
美国在三个月前敲定了新电动汽车有资格获得至多7,500美元税收抵免的细则。该指导方针在今年开始生效,最终将意味着含有来自“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的电池组件或原材料的车辆将不再符合税收抵免资格。
根据该指导原则,任何中国公司都将被视为FEOC,这些限制也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生产。不过,中国民营企业在澳大利亚或印度尼西亚等不属于FEOC国家的外国子公司将不会受限。
新加坡管理大学研究中国贸易政策的Henry Gao表示:“从法律上讲,中国确实有理由认为IRA的确违反了WTO规则,欧盟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