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西装革履、45°点头、机械微笑……这组艺术品是艺术家高孝午代表作,2004年首展发布。自2008年发现盗版后,17年来在逾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现盗版。
日前,高孝午艺术工作室与奥地利章格律师事务所(Zanger-Bewegt)披露全球范围维权情况。其中,诉德国KARE公司抄袭案是相关作品在欧洲知识产权维权取得关键进展。
德国KARE公司涉嫌侵犯高孝午《标准时代》作品知识产权的产品(红色)与原作比对。受访者供图
维权情况如何?
“过去十多年来,平均每周收到一条盗版线索。”高孝午工作室维权负责人劳炜科说,2018年起联合国内外多支律师团队,探索出一套整体协调、联动协作、各自负责的知产保护工作机制。
2018年6月至今年8月,工作室对收到的700余起有效侵权行为线索分类处理和调查取证,其中610多起侵权行为通过发送律师函和律师跟进等方式,实现侵权主体停止侵权,部分主体赔礼道歉等;对发律师函无效和侵权性质严重的61起侵权行为,依法提起诉讼。目前,《标准时代》作品相关侵权诉讼案26起,结案12起,在办14起。
章格律师事务所透露,针对总部位于德国的KARE公司的抄袭行为,奥地利两家法院确认该公司相关制售行为侵犯版权,并发出初步禁令。“这标志着《标准时代》在欧洲的知识产权维权取得关键进展,此案可能是中国艺术家在西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首例重大成功。”
维权有何难点?
维权最难的是什么?高孝午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盗版随处可见,但要找到盗版制作的一处处源头,一直都是难题”。
高孝午表示,找到盗版制作的一处处源头,一直都是难题。封面新闻记者戴云 摄
《标准时代》系列国内主办律师、浙江婺一律师事务所王震提及维权中“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一难一易”的特点。
“一多一少”即侵权案数量多、诉讼案数量少。王震介绍,维权行动启动以来,针对该系列线下公证取证案达103件,加上未公证的市场侵权行为,规模庞大。但受诉源治理需求及“案多人少”现实矛盾,采取“警告为主、诉讼为辅”策略,目前仅23件侵权案进入诉讼。
“一高一低”体现在作品市场价值高与判赔金额低。作品仅2021年福州的借展价值就达105万元。如天津(2024)津0103民初17373号案判赔3万元,(2023)沪0155民初128228号案判赔5万元。
“一难一易”指创作与抄袭成本失衡。王震表示,抄袭行为因隐蔽性强、成本低,成为困扰行业的顽疾。多数侵权者为艺术圈外人士,对作品价值认知偏差大,缺乏尊重原创基本意识。
艺术品知识产权如何保护?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去年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486人,受理审查起诉33805人,同比分别上升5.9%和10.2%。
艺术家如何更好地保护权益?深耕知识产权领域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燕华建议分阶段、全流程采取措施。
创作过程中,注意保存创作手稿、草图、模型、数字源文件等全过程记录,并运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对创作完成时间进行固定。
作品完成后,及时办理著作权登记,在作品上添加加密水印、隐形数字标记或采用防伪技术。可借助数字存证平台为作品生成唯一数字身份ID,记录创作、流转与交易全流程信息,既提高侵权难度,也便于后续溯源,实现艺术品“确权、确价、确信”。
发现侵权后,第一时间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确保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可灵活运用多种维权途径,如发送律师函、向相关网络平台投诉、向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依法提起诉讼。
熊燕华特别提及,AI(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对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挑战。在版权归属界定上,AI生成艺术作品的版权归属存在较大争议,可能导致权利边界不清。同时,许多AI模型未获明确授权,基于大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训练,是否属复制侵权存争议。AI能批量生成与某艺术家风格高度相似的作品,可能稀释艺术家的市场价值、影响其声誉,并扰乱艺术市场秩序。利用AI技术可快速生成与原作风格极其相似但存在细微差异的“变体”作品,使得传统侵权比对方法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针对上述挑战,熊燕华建议,创作者应主动采用技术手段保护权益。行业应推动建立相关标准,制定关于AI使用的创作规范与伦理准则。立法和监管方面,需厘清训练数据的版权合规边界,明确AI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标准与侵权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