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四大主要区别

拓荒号:陈峰 (企业头条)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概念在中国是于2002首次提出的。一般而言,二者不同为:文化事业是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组织机构。而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生产目的不同

文化事业部门是生产公共产品,以国家意识形态需要为主,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经济效益不作为首要目的。


文化产业部门是为市场生产文化商品,以市场需要为主,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属性意识形态属性。




(2)资本来源不同

文化事业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因此其生产资本主要由国家或社会提供。而文化产业的资本则由生产文化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行业来提供,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所有经济成分都可以介入,来源更广,发展潜力也更大。


当然目前也有政府和社会、企业合作的项目,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3)管理体制不同

文化事业通常实行公益性管理体制,其机构多为政府部门的附属单位,以行政方式管理。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文化产业实行经营性企业管理体制,其机构是企业单位,以企业法人进行经营活动。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主要为公司股份制改革、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资产和土地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安置、税收优惠、党建工作等方面。




(4)发展方式不同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调整资源配置,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制定。



发展文化产业,重点在于认真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开拓国际文化市场。目前我国正在起草文化产业促进相关法律。

尽管存在诸多不同,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应具备文化价值的体现和担当,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发展文化产业还需要一些非市场因素的制约和引导,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也不能替代文化事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责编:陈峰 )
2021年05月27日 12:25[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