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失灵”要求退车遭拒,法院判了

  如今,载有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家用轿车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但如果在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智能驾驶系统自动退出或降级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据此要求厂商退车吗?如果被厂家拒绝,法院又会如何判?近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底,武汉消费者胡先生购买了车载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某品牌车辆。2024年3月,胡先生在高速上使用导航辅助驾驶时,智驾系统突然退出,几秒后恢复。随后,一年内又发生了两次智能驾驶降级或退出的情形。

  胡先生向车辆生产企业反映问题后,该车企对其车辆进行了操作指引,并检测了智驾系统,未发现故障。厂家认为,该车辆本身并不存在任何问题,该消费者高里程、高频次使用智驾系统,足以证明对该系统的认可,且智驾系统在特定情形下会进行降级,并向用户发出提示,属于正常情形。

  对于车企的这一解释,胡先生认为该公司既没有确保车辆智驾安全的补救措施也不同意退车,他不能接受。2025年初,胡先生一纸诉状,将该车企诉至汉阳区法院,要求退车退款,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汉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购车时,该企业已在车辆用户手册中说明,涉案车辆所具备的导航辅助驾驶属于智能驾驶辅助系统,不是完全自动驾驶系统,在特定情况下存在功能受限的可能,需要驾驶人监管驾驶辅助系统行为并随时介入接管驾驶。消费者胡先生驾驶中出现3次智能驾驶系统自动退出或降级,均存在不清晰的车道标线、施工区域、交通环境异常的情形,属于在特定情况下功能受限的情形,并非胡先生所认为的智驾功能故障。

  由于车辆没有其他设施及操作系统故障,不属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的应当退车的情形,法院依法驳回了消费者胡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官释法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龙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朝阳

  本案中,案涉车辆的用户手册中载明了“智能导航辅助驾驶”不属于自动驾驶系统,驾驶员必须全程监控道路环境并随时接管。车主在使用车辆一年间发生3次系统降级或退出的情形,但均在不清晰的车道标志线、施工区域或交通环境异常等情形下发生。上述功能受限的情形,不属于相关规定的应当退车的情形,法院依法驳回了车主的诉讼请求。

  当前,智能辅助驾驶是技术进步的重要成果,但其本质仍是“辅助工具”。广大驾驶员要认识技术边界,做好自己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车辆销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不用消费者容易误解的表述并完善用户培训与风险提示。

  我们身处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享受了科技发展为生活带来的巨大便利,但“科技让出行更安全”的愿景需要公众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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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刘欢 沈仲亮

来源:法治网


(汽车责编:拓荒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