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谭松韵、刘学义主演的古装剧《兰香如故》陷入舆论风波,而风波的源头并非演员表现,而是原著作者禾晏山公开**,将剧方推上风口浪尖。《兰香如故》改编自禾晏山的古典言情小说《兰香缘》,自筹备以来就备受关注。但在改编过程中,剧方一系列操作让原著作者难以接受。首先是角色名字被全部篡改,原著中男女主“陈香兰”、“林锦楼”等名字,在剧中变为“许兰香”、“林锦岐”。禾晏山指出,这些名字蕴含文学隐喻与家族逻辑,全员改名破坏了作品完整性,侵犯了她作为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除改名外,剧方在宣发中对原著作者的“忽视”也让禾晏山不满。在《兰香如故》的官方宣发文案、海报及微博中,多次遗漏或错误标注原著作者信息。官博转发原著小说微博时不提作者;宣发海报只标注总编剧桐华及演员信息,却不列明原作者,甚至将禾晏山笔名错写成“禾宴山”。禾晏山要求在宣发文案和片头标注原作者及原著,这一合理诉求至今未得到剧方有效回应。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著作权法》,改编权虽属于可转让财产权,但署名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剧方擅自改名且不履行署名义务,涉嫌侵犯作者人身权。而从行业现状来说,网文作者在IP改编中话语权缺失是普遍问题。禾晏山透露,自己十多年前在起点中文网签约时,作为小透明作者只能接受网站不容修改的制式合同,对影视化改编细节及署名条款缺乏知情权,这也导致她如今在**时面临诸多困境。
《兰香如故》的这场争议,给影视行业敲响了警钟。它让我们看到平台与制作方在改编过程中,不能忽视原著作者的权益和诉求,知名编剧也不应过度介入,模糊原著与改编界限。希望剧方能够重视此次**事件,与原著作者妥善沟通,给大众一个满意答复。唯有尊重原创,影视行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