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是“我”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

 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我还真经历过。

2015年6月,我工作的第一次,给了深圳一家台资企业。

当时的我挺傻,稀里糊涂地吃了几个月的外卖,又吃过了月饼,转眼到了十一假期前夕,还不见有人和我谈起转正事宜,可我竟然不觉得奇怪。

直到七天长假回来,直属上级才告诉我 “你已经来公司三个多月了知道不”

但他接着说 “试用期要从三个月延长到6个月” ,对于原因他支支吾吾,我索性当场拒绝了这种无聊的安排,顺便要来了一张离职申请表。

我至今记得,我在离职申请理由上只写了两个狂草的“无聊”,这事就这么告一段落了。

平心而论,我那时候少不更事、狷介轻狂,但我工作蛮努力的,基本也达到了公司的要求;所以,本质上我是被pua了,但我那时的内心却很阿Q,自在豪迈。

身在职场多年,我渐渐发现,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的,不是少数人,而是非常普遍的“待遇”。

很多人亲身经历过,或者至少亲身目睹过,只是这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故事的情况可能不太一样。

有人说 ,“我可以接受试用期被辞退,但是我有一个怀疑的点就是为什么是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

没错,明明有努力在工作,能力或许有所欠缺,但是如果说能力真的欠缺的话, 那完全可以在中间辞退,为什么要拖到最后一天?

01

利益

公司之所以选择在试用期最后一天裁员,有时候完全是出于利益考虑。

@橙橙 曾经入职成都一家做云服务的科技公司,只入职了不到两周,却听闻公司都在传“老板没融到资”,因此要大批裁员。

后来,@橙橙 果然就被裁了,@橙橙 并不觉得有多糟糕, 原因是当时一起被辞退的,还有一位即将在第二天转正的测试组同事。

在不讲人情,只讲利益的局面下,试用期第一天和试用期最后一天,似乎没有多少差异。

“简直无法想象他当时的心情。” @橙橙 描述道。

@何 所在的公司曾有一位同事K,单纯的K在3个月试用期的最后一天 还在张罗着写转正申 请,但是,公司要裁掉他,而且手起刀落地裁, 当天就让走人。

不可思议的是,公司裁掉K之后,并不完全放开K走,而是又和K签了一份兼职协议,把K在职的任务外包给K,才心满意足地放行。

这样的骚操作,其实很容易理解,K的任务公司既不能丢开(一天都不能丢开),又大概率很难快速找到或者找不到更便宜的人来替代K,但是公司又想节省成本,所以,只能以退为进,先辞退再外包。

“这样的公司,倒也简单。凡事从利益出发,完全不用讲一丝情面或脸面。 作为 员工在没特别的情况下,也只看利益就好了,老板什么道德绑架、画饼、 感情牌都可以丢开 。”@何敏 说道。

02

领导

领导有时候会导致一名员工的“突然消失”,领导的理由非常地形形色色。

一家公司某小组成员,是清一色的“娘子军”,后来阴差阳错招了个男生进来,又来了个新的部门主管,主管希望未来整个组都是女生,因此决定解雇那位“不幸”的男生。

本来未必要拖到男生试用期最后一天才辞退他,只是部门即将有一次为期一周的集体旅游,出门在外,全是女生多有不便,也不安全,因此,就想着让这位男生“撑撑场面”。

男生在被“利用”完之后,眼看到了试用期的最后一天,果然部门主管二话没说就辞退了他, 从此没有人再提起这件事。

@王蔷 几年前曾经进入一家小公司做售后客服工作,事情很容易,工作量也不大,老老实实干了个把月,实习期过了还没签正式合同,没想到,五一假期前一天,老板弟弟亲自走过来通知“你被辞退了”,理由是觉得她适应不了新产品,让她当天走人。

@王 蔷 不明所以, 之后找到前领导询问,得到一份聊天记录,才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老板的弟弟一直“看她不顺眼”。

@普利斯 有个同事,因为是老乡,所以走得近,这位老乡在试用期最后一天没给转正,公司说是工作能力不行,但显然不符合事实,因为老乡有着十年工作经验,所有人都觉得她很优秀,当然这要除了她的直属领导。

后来 @普利斯 得知老乡的 直属领导属于外派人员,除了基本的工资绩效,另外还拿一份补贴,但是,如今公司有老乡这样的“高能力选手”在,出于成本考虑,他的外派工作想必干不了多久, 因此他极力反对老乡转正。

好在老乡后来向上投诉,即便最后还是没有留下,但得到了一笔补偿。

03

岗位能力配置偏差

岗位的要求和公司的要求有时候不是一回事,这是因为岗位服从于制度,可公司不一定是制度说了算,有时候是老板说了算。

@王芳 是上海某公司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前不久她招了一位1年工作经验的文案女孩,给的月薪是6K。

这个级别的文案 工作要求不高,有时候写点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文章, 有时候洗洗稿就行, 工作量也不是很大。

但是, 后来老板说要再做一个企业公众号,需要写一些观点、 新闻、热点等等,重点是让他转发出去有面子。

看来老板非常重视这件事,只是显然已经超出了文案女孩的能力,结果就是老板嫌弃文案妹子的文笔没创意、没有直击灵魂,总之 各种 写得不好

很快,文案女孩3个月试用期就要到头了 HR找@王芳谈话,说老板对文案女孩不满意,不想留,让@王芳 写部门意见的时候写 “能力不匹配,不予留用”。

接着,HR又找到文案女孩,告诉她“遵从部门领导的意见,不录用……”

文案女孩马上找到@王芳,责备道: “不满意为什么不早说?现在都11月份了,工作也不好找了,不满意还用了那么久。”

@王芳 无可奈何,她自觉也是这件事的“受害者”之一。

04

那么,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是“我”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

我认为是公司的问题更大一些 ,原因在于,公司在这件事上可以改善的空间更大一些。

诺奖经济学家科斯有个定律: “当意外来临时,谁的成本最低,谁的责任就越大。”

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事, 能做出这件事的公司,基本放弃了对员工职业生涯应有的责任,还给员工的未来出了个难题,员工非常无辜。

比如, @五郎 就曾在一位下属试用期的最后一周 辞退了对方,原因在于这家公司对 管理没有任何要求,员工的转正有时依赖于直属领导的记性。

但是, “leader”其实记不住哪个下属试用期到几号为止。

@五郎 说“我辞退他, 仅仅是因为HR提醒我再不辞退就转正了”。

但是@五郎 对此颇感不安,他发现记性靠不住,后面就换了个办法,不匹配的人尽量在一个月之内就辞退,以免夜长梦多留;另外,他还把合同上的试用期延长到6个月,相对的补偿是试用期发放100%薪酬。

从此,@五 郎 再也没有卡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辞退过员工。

当然,有些公司确有不可抗外力的苦衷,经济萧条的时候,出于利益考虑,合理的裁员,刚好让你撞上了也是有的。

但这毕竟是少数,而且就算公司因为客观原因裁员,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给员工支付合同解除补偿,才说得过去, 但是试用期辞退给补偿,有几家公司做得到?

而有些公司会申辩, 试用期是在给员工机会,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只是因为员工没有抓住机会 ,这就又击鼓传花又把责任推到了员工身上。

但其实不然,公司没道理把员工的去留,寄托在试用期的最后一次考核上。

公司应该允许“后进”的存在。

我记得读书的时候,每到秋季运动会,基本得靠最后一排的学生来力挽狂澜,这种人就是“后进”。

招聘环节的是筛选人才的主要阶段, 如果是企业对此人的人品看走了眼,应该越早让员工走越好;

如果员工人品不错,能力没有达标,企业应该帮助员工提升,并试用期的每个月都应该设置一次考核,帮助员工达标,这种人也就是公司的“后进”。

有些公司对低绩效的员工听之任之,甚至 揠苗助长 提高考核要求 变相达到劝退员工的目的, 这么做不仅 对企业没有任何好处,还有 违法风险。

最不善良的,是那种既不想留下员工,又要把员工压榨到最后一分钟的公司。

当然,分清谁对谁错,也并不那么重要。 比如,有些公司会说“我不在乎,也不介意做坏人”。

我听说,有一家公司在同一时期一共招了7个人,在三个月之内, 一位刚进公司的HR,连带他招的人和他自己无一不被公司辞退得干干净净。

一位当事员工说道: “最可恶的不是工作没了,或者怀疑自己的能力,而是每人走之前,他会找各种理由把你骂得一文不值。”

所以, 个世界不缺烂公司和恶老板,最令人嗤之以鼻的雇主。

作为员工,也无需气馁,不必因为遇到了恶司陷入精神内耗。

职场如情场, 求职就和找对象一样,要不断试错,才能遇到对的人和对的雇主。

所以,如果你遇到了一家不太善良的公司,就当是遇到了一个渣男/渣女,请你坚决捍卫个人利益,然后用100%的激情,头也不回地奔向下一个就行了。

作者简介:老咸余,三茅网主编。三茅HR成长社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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