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们国家为了缓解工薪阶层的压力,把个税的起征点从每月30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当您的月薪达到5000元以上时,就意味着要纳税了。从目前情况看,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是工薪阶层,占比高达70%至80%,这也使个税沦落成工薪税。而在发达国家,5%的富裕家庭承担起60%的个税,所以,个税在发达国家起到了调节社会贫富的作用,而在我国个税调节贫富差距基本无法实现。
此外,我国的个税的税率是实行累进制的,在5%至45%之间,最高的税率是45%。显然,这个税率也是偏高的,通常发展中国家的税率在15%,而发达国家的税率在20%。即使是在美国,个人所得税也只有39.6%,但是美国有很多税前扣除的项目,比如买房、子女教育、医疗费用支出等可以减半扣除的,实际上的税率也只有25%左右。而像新加坡这样的发达国家,个税税率也只在15%以下。
现在很多网友感到奇怪,既然工薪阶层成为了缴纳个税的主力军,那富人为什么可以合理避税呢?原因很简单,工薪阶层的工资收入是逃不掉的,必须按工资收入的比重缴纳个税。但是,富人则完全不同了,可以合理避税。如某教授在外面讲课之后,人家发给他讲课费。还有一些专家为某报撰写文章或出版个人书籍,合作单位就要给他稿费,这些本来都要交纳个税,但是都被刻意的忽视了。
更离谱的是,某些企业家和高管,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给自己“节税”、“避税”,当看到个税最高税率是45%,就故意不给自己发工资,平时他们所有的费用是可以单位报销的,而他们的收入则到年底公司分红提现。因为,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率只有25%,明显低于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家和高管来说,只要缴纳更低的企业所得税,从而也可以降低了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家和高管合理避税的途径和方法有很多,工薪阶层要想漏交和不交个税难度要更大。
面对很多企业家和高管平时不拿工资收入,到年底发奖金时可享受从原来45%降至25%的税率。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席黄奇帆提出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至25%,他认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太高了,只有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而如果把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的45%降至25%,这样也可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居民消费。
而我们认为,我国在1980年开始实现45%的个人所得税确实也是合理的,因为当时企业所得税为55%,现在企业所得税已经降至25%,而个人所得税率仍然在“照常征收”。
此外,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就个人所得税缴纳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她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人是可以不交税,有钱多交税,没钱就少交税。这也可以让更多的人愿意花钱消费。她还认为,税收水平不重要,公平更重要,如果每个人都在同一水平线上,就不会有高低的问题了。而我们觉得,继续提高个税起征点很有必要,我国每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只有7%,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国家20%的水平,对国内税收总体影响不大,而适当的提高个税起征点,则能更好的让利于民,这对于剌激内循环经济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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