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稽查越来越严,会计别给自己惹麻烦,这5个常识别出错

一、个人投资者从本企业借款未归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该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 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仍可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

三、个人所得税“零纳税”的情形下,可以开具《纳税记录》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四、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以外的各类补贴要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单位有实习生在准备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他们本科毕业后实习期间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怎么计算?

对于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对于当年已经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后实习期间继续在本单位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适用《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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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服行业责编:石亚茹 )
2020年11月20日 10:31[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