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一审开庭:被控受贿超1亿,违法推动发放贷款超33亿

4月24日,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当天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

被控受贿1.21亿余元

违法推动发放贷款超33亿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

刘连舸案一审开庭(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刘连舸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连舸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连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曾长期在央行工作

通报曾称其“靠金融吃金融”

公开简历显示,1961年出生的刘连舸为吉林永吉人,1987年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毕业后,便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处级秘书,中国人民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司亚洲开发银行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驻欧洲代表处(英国伦敦)首席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局长等职。2007年3月,刘连舸开始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2015年2月,开始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2018年6月,刘连舸来到中国银行,任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

2023年2月,中国银行发布公告,当天该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派,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免去刘连舸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职务。当年3月19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董事会收到刘连舸的辞呈。刘连舸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该辞任自2023年3月18日起生效。随后的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刘连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去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刘连舸被开除党籍的消息称,经查,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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