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旅游乱象被曝光

本文转自: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周立华)为了让游客玩得安心、游得舒心,今年以来我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聚焦不签订旅游合同、强制消费等问题,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北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近日公布了上半年北流市旅游市场行政处罚两个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要注意旅游消费里的那些陷阱。

案例一:某旅行社北流市门市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2026年3月11日,某旅行社北流市门市部在组织“南宁青秀山+南宁之夜一日游”行程中,所提供的包车标志牌载明路线与实际运行路线不符。该旅行社的行为属于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2026年6月23日,北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4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茹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2026年5月23日,北流市某旅行社组织的“金秀大瑶之都·盘王古界纯玩一日游”行程中,与该团游客没有在出团前签订旅游合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2026年6月15日,北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责令该旅行社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布这些案例,是为了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玉林市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不签订旅游合同、违规租车、导游乱象、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维护公平有序、诚信文明的旅游市场环境。


(旅游责编:拓荒牛 )
2026年08月15日 07:31[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