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出游不踩坑,这个旅游“套路”千万别中招→

案件回顾

某日,60余岁的刘婶在路边闲逛时被自称某旅行社的人员塞了几张旅游宣传单,传单上写着“免费包吃包车一日游”“政府补贴旅游团!三天两夜只要280”“全程无自费”等字样。刘婶认为价格很便宜,就拨打传单上的联系方式报名参加旅游团。

刘婶在跟团旅行的过程中,导游安排旅游团象征性地到2处免费旅游景点进行短时间的打卡拍照,大部分的时间安排游客到“某特色文化博物馆”(实为购物店)等各类大型购物店进行购物。在此期间,销售人员及讲师开始围着游客推销制氧机、黑芝麻丸、鱼油提取凝胶糖果、阿胶固元膏等高价产品,声称该产品可以治愈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更有自称为店铺老板的人员以与游客有缘为由,声称今天产品将大打折扣(实际上此类产品定价高昂、成本低廉),并免费安排测量血压。很多游客因被购物店人员测出高血压,就花费上万元购买了此类产品,刘婶也买了很多产品。后续该名导游从购物店获得游客消费金额50%的提成。

当旅游团结束后,刘婶开心地向家人诉说自己参加了划算的旅游团,购买了因老板难得出现在店内而价格大打折扣的保健品的经历。家人直呼是“套路购物”骗局,并立即在网上找到很多此类案例,刘婶也意识到自己为贪小便宜而参加旅游团,最终却花了大价钱买了各类产品的被骗事实,立即拨打110报警和12345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和行政部门的调查。最终上述团伙成员均被依法制裁。

让我们看看

刘婶的“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团

经历都遭遇了哪些套路呢?

1.冒充知名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散发旅游传单,骗取游客信任。

2.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为噱头吸引游客。

3.通过讲师以神奇的药效功能宣传保健品,配套免费的体检说其所需,加之冒充“老板”或其他知名人士身份以送礼或打折为诱饵,层层设套诱发游客购买欲。

4.导游与购物店互相勾结,为获取高额提成,将大部分旅游行程和时间安排在购物店。

此类案例都涉嫌构成哪些违法行为呢?

1.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旅行社违反本法第35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2.购物店以抽水佣金贿赂导游进行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虚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4.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招摇撞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不要相信低价游

免费游等宣传

不要通过非正规渠道报团旅游

以免财产受到损失

(原标题:端午出游不踩坑,这个旅游“套路”千万别中招→)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李彦昆】

【来源:海南警方】


(旅游责编:拓荒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