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农村大众报
农村大众报记者 刘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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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老乡,你这个问题很好。咱们一般耕地里是可以种大豆、油菜、花生、地瓜、棉花的。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能种的作物还是有区别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只能用来种粮食作物,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现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
所以说,您想一季度种小麦,二季度种菜是没有问题的,符合相关规定。
2.农户: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请问,什么是“以补定占”?
专家:“以补定占”是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前提下,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这是通过倒逼机制确定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和质量,能够补充什么等别的耕地,就只能占用不高于该等别的耕地;能够补充多少数量的耕地,就只能占用多少数量的耕地。通过这样一个机制来防范占补平衡中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等的问题。
3.农户: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请问,咱们山东的“基本农作物目录”是怎样的?
专家:据了解,目前农业农村部门暂未制定出台详细具体的基本农作物目录,建议可以先参考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6月3日发布的《2025年山东省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或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4.农户: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这个“过渡期”是什么意思?“非粮化”整改之下,种菜的空间是不是越来越少?如果想种菜致富,怎么办?
专家:过渡期指的是,对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印发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逐步引导恢复为耕地。
“非粮化”耕地地块,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不要求短时间内强制完成。比如老百姓种植的果树正在盛果期,那一定要等盛果期过后再整改恢复,不能损害农民的利益。
“非粮化”整改不是说不让种菜了,国家政策明确规定一般耕地可以用于蔬菜生产。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只能用来种粮食作物,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现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