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公司直播员工上班引关注 公司称透明工作状态可吸引客户 律师:需经员工知情同意

近日,郑州一互联网公司直播员工周末上班引发关注。在网友录制的该公司直播片段中,直播场景为一间办公室,约有十五位员工在工位上工作。有网友表示,直播员工上班是否侵犯了员工隐私权、肖像权?

对此,该公司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直播员工上班是为了让公司工作状态和业务流程更透明,员工对此都知情,加班也会给加班费。律师表示,公司直播需经过员工的知情和同意,且加班时间要在一定时长限制内。

公司直播员工上班

负责人:为展现业务流程 员工都知情

近日,有网友发现,一个在某视频平台有几千粉丝,名为“某小程序开发”的账号,在社交媒体直播其公司员工加班,引发热议。有网友提出,直播员工的工作日常是否属于侵权?

红星新闻记者观看了网友录制的直播片段,其中场景为一间办公室,视频中能看到约有十五位员工在工位上工作。

网友录制的直播片段截图

根据上述账号的简介,该公司为郑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记者在天眼查上查询该公司,资料显示其主营业务为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等,有关部门去年为其下发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2023年报的参保人数是13人。

4月15日,记者致电该公司负责人邢先生,他表示,直播员工上班是为了展现一个互联网公司的业务流程,不只周末,工作日也偶尔会直播,“比如一个小程序是怎么开发的,很多人其实都不知道。”除此,直播也能让大家看到公司真实透明的工作状态,增进客户信任,能够起到正向传播的作用。

“有一些‘皮包公司’声称自己有团队,实际上接了活之后再外包出去,所以我们直播也是为了告诉大家,我们是一个正规公司,有正规的团队在工作。”邢先生说。

邢先生告诉记者,公司目前约有50名员工,直播中拍摄到的场所是公司的一间办公室,直播的手机就架在一旁的过道上,员工对此都知情,“目前还没有任何员工向公司反映,说摄像头立着让他不舒服了。”

对于加班问题,邢先生解释,公司有正常的双休日,但一些项目工期快到了,员工加班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于网友的疑问,邢先生表示理解,“毕竟角色不一样,角度不一样,把事情说清楚就好了。”

16日,该公司运营岗的一位员工段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工位在办公室靠边的位置,直播摄像头转动时偶尔也会把他拍进去,他觉得没啥,“现在到景区玩不也会有很多人在直播吗?”

段先生还表示,有时网友在直播中看到公司员工下班没走,就在评论区调侃了几句,“我们只是想把工作收尾了再下班,加班也会有补助。除此之外,公司每个月准时发工资、该有的福利都有,每年还会组织旅游,相当不错了。”

律师解读:

直播需经员工知情同意 加班不得超时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就直播行为来看,可能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员工知情且同意公司直播,那么通常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赵良善表示,若员工确实知情,且公司直播并非以直接营利为目的,只是为了让公司团队和业务流程更透明以吸引客户,一般不满足侵犯肖像权的条件。但若有员工实际上并不知情,或者公司在直播中不当使用员工肖像,如进行丑化、污损等,则可能侵犯员工肖像权。

赵良善还指出,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公司称加班是为了赶项目工期且会给加班费,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的加班时长超过了上述限制,即使支付了加班费,也是违法的。公司应该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加班计划。

赵良善建议,公司理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充分尊重员工的权益。与员工签订明确的同意直播的协议,明确直播的范围和内容。与此同时,员工发现公司侵犯其权益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若未经员工许可,公司擅自直播,则有可能对员工肖像权等构成侵害。同时,张柄尧认为,这种许可应当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即员工知情但未提意见,并不能由此推出员工以默示方式,认可公司可以在直播过程中使用个人肖像。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实习生 张启扬

编辑 张寻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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