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个人保险代理人虚挂佣金套取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6万元。
刘晓梅(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银代部经理)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利用个人保险代理人虚挂佣金套取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程瑞(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银代部客户经理)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利用个人保险代理人虚挂佣金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