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辽宁日报刊发题为《以雷霆之举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我省速查严处渔船倾覆事故纵深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长篇报道。
针对一段时间内频发的渔船倾覆事故,辽宁省省委、省政府已启动了将渔船安全专项整治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潜藏在渔业生产背后的失职渎职及违纪违法行为。
近期,辽宁省接连发生渔船倾覆事故,仅本月就发生了三起中国渔船安全事故。其中,11月10日,一艘渔船在韩国全罗北道群山市附近海域发生倾覆,2人被附近经过的货船救起,其余9人失踪。此前在11月9日,一艘中国渔船在韩国附近公海倾覆,当天还有一艘上海籍商船与一艘辽宁籍渔船在山东威海附近海域相撞。
11月10日,韩国海警在事发海域附近搜救失踪人员。 新华社发(韩国群山海洋警察署供图)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11月11日发布通告,对于近期在韩国附近海域接连发生两起中国渔船倾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深表痛心。通报称,11月9日和10日,两艘中国渔船先后在韩国附近海域倾覆。目前共有8人获救、2人死亡、12人失踪。
据韩媒援引韩国海警消息,10日当天早上韩国群山海警接到报警称一艘中国渔船在韩国全罗北道群山市附近海上发生倾覆,韩国海警随即派出4艘警备舰艇及直升机等前往事发海域展开救援。
辽宁日报报道披露,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某,在辽营渔某船倾覆后,不仅不组织救援,反而安排工作人员迟某某与船主串通,要求其“不要报警求救”,企图掩盖真相。目前,徐某和迟某某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11月10日,辽营渔某船在捕捞作业时翻扣,船上11名船员落水,2人被救,9人失踪。事故发生后,营口市坚持查源头、查链条、查勾连、查背景,营口市公安局成立由106名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提级办理、异地调警,从渔船建造到作业全生命周期和行业监管部门权责主体两个维度出发,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现刑事立案7起,已对1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营口市纪委监委对3名涉案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事故渔船船主兼船长郑某在应对船舶检验检查时,为使渔船达到出海标准,蓄意使用他人职务船员资质应付安全检查,而相关职务船员并未登船履职。郑某安排2名未按规定报备且无有效船员证书的人员替代出海作业,导致该渔船未达到标准,不具备合法出海作业资质。该渔船在捕捞作业期间因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存在严重安全风险,最终发生船舶倾覆、9人失踪的严重后果。11月16日,营口市公安局对郑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查询发现,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书记、局长为徐放。据介绍,徐放,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专,在职大学学历,2023年11月起任该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故发生正值营口市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年行动期间。据营口海事局此前介绍,自2024年7月以来,该市相继发生“7· 3”“12· 13”“3·21”三起渔船事故,营口市自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开展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年行动。
除此之外,10月18日,渔船“辽绥渔35261”在长兴岛海域发生倾覆,导致船上10人失联。此前,国务院安委会已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针对10月发生的这起事故,辽宁省查明:8月底,辽绥渔某船在职务船员配备不齐,且在伏季休渔期内,船主罗某向葫芦岛市绥中县二河口新村港港口聘用负责人李某赠送香烟,违规取得转港证明,从葫芦岛市绥中县二河口新村港(船籍港)出港,前往大连市长兴岛经开区八岔沟港停靠。9月1日开海后,罗某又向大连市某港驻港工作人员周某某、顾某某送现金、香烟等,以继续违规出海作业。10月中旬,该船在大连某港出港时船上10名船员(定员9人),报备8人,缺少1名助理管轮职务船员,二级轮机长职务船员证也系伪造。该船出海作业返航途中在长兴岛以北海域发生倾覆,10名船上人员全部失联。
目前,罗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李某、周某某、顾某某等有关渔业管理人员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
“狂风巨浪的背后,不仅暴露了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中的漏洞和失范,更折射出潜藏其中的无视群众利益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是否存在当‘甩手掌柜’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搞腐败’的问题?是否存在‘喊口号、行动差、务虚功’的问题?这振聋发聩之问,是对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和每一名公职人员的心灵拷问!”报道写道。
图片转自辽宁日报
事故发生后,辽宁省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监督问责工作专班,对调查中发现的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省公安厅指定异地立案管辖,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对渔船倾覆事故并线侦查、提级侦办。
沿海六市同步开展涉船涉港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港、不漏一船、不漏一人”。
调查中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渔港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收受渔港经营者、船主“好处费”的现象十分普遍,从一条烟、一盒海鲜开始,从破纪到违法。
截至11月24日,辽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人,管护30人,留置31人。公安机关共破获重大责任事故、非法买卖渔船证件、非法改造船舶、非法骗取渔船补贴、私拆屏蔽北斗、涉海走私等刑事案件4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4人;查处行政案件51起,行政处罚64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已有52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交代有关问题。
另一方面,辽宁省在严厉惩治基层腐败的同时,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从制度机制入手,堵塞监管漏洞,推动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有效推动“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在制度建设上,探索建立渔船分类、分级、分区管理制度,根据船长、材质、船龄、主机功率等因素,将渔船细化为四个等级,明确不同的防风浪避险和作业范围要求。完善全链条、动态化、闭环式召回机制。
在监管创新上,强化科技赋能,升级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对渔船进出港报告、航行轨迹等进行实时监控。
在民生保障上,扎实推进涉海渔船“木改钢”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两新”政策支持,对接金融机构推出多种金融支持模式,制定补贴和帮扶政策,帮助渔民淘汰老旧木质渔船,换上安全性能更高的钢质渔船。
(观察者网综合辽宁日报、辽宁海事局网站、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社及其他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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