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字德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字德海,男,彝族,1980年8月生,云南凤庆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9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字德海长期在临沧市工作,历任临沧市凤庆县郭大寨乡党委书记、乡长,临沧市凤庆县委常委、副县长,临沧市永德县委副书记、县长,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市粮食局局长等职。
2017年12月,字德海任大理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另据大理融媒消息,2021年9月,字德海任中共大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直至此番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字德海任大理州副州长时,时任州长的杨健和时任州政协副主席的杨志东,已分别于去年11月和今年6月官宣被查。
此外,据云南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云南”本月14日消息,杨健已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杨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土地获取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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