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7月14日消息,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笑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笑波利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担任文昌市委书记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0月10日消息,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陈笑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参考微信公众号“政事儿”整理信息,公开简历显示,陈笑波,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江西樟树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笑波长期在海南地方任职,曾任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海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海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正处级),海口市秀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县长(副厅级),屯昌县委书记(副厅级),文昌市委书记等职。
2017年,陈笑波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后同时任省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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