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马嘉豪 实习生 王秋婷
近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生韦孝诚收到了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的判决书,宣布其因2元地铁乘车费问题,起诉重庆轨道集团的官司败诉。
2月6日,重庆轨道交通嘉州路站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联系到韦孝诚,并退还了2元票款。
针对这次诉讼,韦孝诚认为虽然败诉了,但是他并不感到挫败,“因为我看到了规则正在被改变。”
进站乘车又出站上厕所
却被收取2元车费
2024年5月28日,韦孝诚和同学刘宴进入重庆轨道交通嘉州路站准备乘车,但正好想要上厕所,于是两人就出站找厕所。结果,小韦和小刘在未乘车出站的情况下,均被收取了2元车费。
重庆轨道交通嘉州路站。
事后,两人都认为,他们未乘车,还是被收取了车费,虽然钱不多,但并不合理。
由于和重庆轨道集团沟通不成功,两名学生便通过一纸诉状,将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轨道集团起诉至法院,要求两家公司返还他们的2元乘车费,并请求法院判定轨道集团制定的“0公里票价2元”票务条款无效。
小韦在自己的朋友圈还写道:“我们法律学生就是要抬杠。”
“我感觉自己有一点较真,再加上刚毕业有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心气,让我有勇气能够做这件事。”韦孝诚对封面新闻说,自己学了四年法律,就应该运用所学知识,“讨一个公道。”
2024年11月8日,已经在广州工作的韦孝诚飞回重庆参加庭审,并决定不请律师,自己与被告方进行法庭诉讼。
法庭上,重庆轨道集团认为,韦孝诚两人在可以寻求工作人员帮助的情况下,出站后未向工作人员核实行程要求退费,属于对自身权利的放弃。
关于“起步价2元”的票务规则,重庆轨道集团也认为,条款是根据物价部门的标准制定,并不存在违规问题。同时,票务规则对未乘坐轨道列车而进出轨道站的乘客,并没有收取2元票价的规定。
1月23日,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宣布一审结果。其中,退还2元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退费方是重庆轨道集团,而非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
另一个关于“0公里票价2元”票务条款无效的诉讼请求,法院也认为,该票务规则并未违反公平原则或排除乘客主要权利。因此,法院驳回了韦孝诚的全部诉讼请求。
轨道嘉州路工作人员将2元车费退还给韦孝诚。受访者供图
庭审后,重庆轨道集团与韦孝诚就退还票款一事进行了协商。2元票款已于2月6日退还给了韦孝诚。
“最重要的不是诉讼,
而在于法律之外的行动”
对于败诉的结果,韦孝诚并不意外。他表示:“从来都是预料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我提出的诉讼请求和论证门槛都很高,胜诉的可能性渺茫。”
作为政法大学毕业生,韦孝诚看到的不只是法律条文,他觉得通过自己的诉讼行为,就是在推动社会法治建设的进步。“这个案子看似必须一方胜一方败,但其实没有一方是败的。它本身的作用不在于胜诉,在于重庆轨道集团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我觉得就够了。”
他向封面新闻表示,此前,像上海、苏州等城市在地铁站短时间同站进出的问题上,已经作出了规则调整,但还有一些有地铁的城市仍存在同类问题。
“不仅仅是在重庆,希望全国各个城市的轨道交通都能明确,短时间内(比如10分钟内)地铁站同站进出能够实现免费,不仅仅是告知广大乘客,而是从规则上进行修改,彻底避免。”
韦孝诚还告诉记者,据重庆轨道集团消息,针对目前票务规则提出的很多建议,正在一步步被采纳,也将推进新的票务规则的出台。
2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拨打重庆轨道交通客服热线了解相关情况,客服人员表示如果在规定时间同站进出,可直接联系站台工作人员。
重庆轨道交通部分站点张贴出告示,提醒乘客10分钟内出站,可联系工作人员免费出站。
记者走访重庆轨道交通多个站点,发现在进站口也张贴了公告,并播放广播告知乘客,如10分钟内取消乘车,联系车站工作人员后免费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