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广东惠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博罗县原县长卢伟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他于2018年辞去公职,后进入企业工作。
卢伟航 资料图
卢伟航出生于1968年12月,广东惠阳人,一直在惠州工作,2016年4月任博罗县县长,2017年8月改任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因个人申请辞去公职,2018年3月,卢伟航被免去惠州市科技局局长一职。
公开报道显示,离开党政系统后,他曾任职于明昇集团,担任过深圳明昇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城市更新集团惠州项目总经理、明昇集团副总裁等职。
官网介绍显示,明昇集团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深圳,是一家大型跨区域综合型投资集团,下设产业投资集团、城市更新集团、城市开发集团,总资产超千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辞去公职后被查的人,近些年并不鲜见。比如2024年12月17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开除原广东省旅游局局长杨荣森党籍。
通报称,杨荣森搞权钱交易、“逃逸式”辞职,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以及离职后利用原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在2023年2月发表评论表示,挖空心思在辞职、退休上“做文章”,妄图以此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着实打错了算盘。
“离职”并非“离管”,反腐惩恶也不存在“既往不咎”一说。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已经离职或者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事实一再证明,退休、离职并非进入“保险箱”,任凭其腐败潜藏多深多久、花样如何翻新变异,终难逃纪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