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方新报
餐具免费是法定义务!
呼和浩特向餐饮单位发布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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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诫书明确了三项核心要求:一是餐饮经营者必须履行法定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免费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使用付费餐具,切实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二是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落实明码标价。对提供付费餐具(如包装套装消毒餐具、特色餐具等)的,经营者必须依法进行明码标价。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菜单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明确公示付费餐具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和价格等信息。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三是明确法律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于不提供免费餐具、未明码标价、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告诫书发布后,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恪守商业道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呼和浩特市良好的餐饮市场秩序。文/草原云·北方新报记者 刘睿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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