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小古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六年多,自从2025年9月起,情况突然变得糟糕起来。她原本以为自己会一直安心地完成任务,却因为工作安排被中断,电脑也被挪走,还被从各种工作群里踢出来,积累了数百个这样的群。整个过程让她感到非常委屈,但她没有选择沉默,而是一步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

她从2025年9月开始,就再也没有接到领导的安排工作。领导甚至让人把她的电脑搬走,只留摄像头对着她。她没有待在家里休息,而是坚持在工位上坐着,每天早晚都要在群里问有没有工作安排,但对方从来不回复。那段时间,她每天照常打卡,却像坐在冷板凳上一样,面对着空荡荡的工作环境。

在公司里,小古积累了不少工作群。因为每次公司接到新业务或者组织小活动,就会拉人进去聊天。那些群里有时有重要信息,她为了不漏掉,就把128个置顶群一直保留着。后来电脑被搬走,领导开始踢她出群,不仅自己操作,还让五六个同事帮忙,在办公室里一次一次地踢,总共踢出了845个群。
小古不知道具体原因,但她后来在打官司时也想过。离职前,她曾几次被叫去加班,她本来可以推掉,但还是去了几次。另外,绩效规则调整时,老板找她谈话,她提了意见,老板当时显得有些不满。或许在后来,情况就有点不一样了。她觉得可能是因为这些小事,但具体原因始终没有得到明确说明。
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合同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小古在2025年10月14日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寄给公司,正式提出解除双方关系。

她先在家休息了三天,没待在家里,怕被当成旷工。那期间没有工作安排,她只能在工位上坐着,每天打卡。社保只缴了不到一半,少缴了六个月。她发函要求补缴,对方却一直采取冷处理方式。这让她的情况符合了被迫离职的条件,所以她才敢提出解除。
工资支付的时间本来是每个月15日发上个月的钱。离职后,按照规定,工资应该一次性结清,而不是等到下个月发薪日。她不懂这些规则,当她问到9月份工资时,对方一直没有回复。后来她向仲裁部门提起申请,公司才部分打了工资给她。她当时拿到的工资条数额比平时少很多。

10月份半个月的工资,她用另一边微信问老板,老板却把她拉黑。她继续追问,仲裁开庭前,公司助理才把55元转给她。她当时就觉得奇怪,为什么只有这么一点钱,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小古一开始在网上发视频讲述自己的经历,看的人不多,因为这种事情说起来比较长。后来她偶然拍了一个视频,把半个月工资55元和踢出845个群的经历唱了出来,一下子就火了。第一个视频播放量达到了563万,后面几个视频效果也不错,她就一直用唱歌的形式继续拍。

她从4月份开始,一直唱了好几个月。歌词就是根据自己的经历写的,她以前做过编导、拍摄和剪辑,写歌词对她来说挺简单的。起初她自己编曲演唱,后来形式越来越丰富,有时套用流行歌曲,有时用说唱形式。她的抖音从零粉丝开始,刚开始只有几百个粉丝,之后关注者越来越多,最后超过了1万,小红书粉丝一个多月就超过1.5万。
有些前同事看到视频后联系了她,说当时离职时也被坑过,但因为觉得麻烦,浪费时间精力,没像她这样去维权。她的视频虽然受到对方投诉,被迫下架了几个,但网友都说她唱得越来越好。对方明明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却不反思、不道歉,从来都没有和她沟通过。要不然,谁愿意天天在网上说这些事呢。

小古把自己的诉求提交给了劳动仲裁部门。她请求确认自己和前公司从2019年6月17日到2025年10月14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支付9月份和10月份的工资差额8500多元,加班工资7万多元,经济补偿金5万多元,未休年假报酬6000多元,以及50%的律师费5000元。
公司也提了反诉,说她违反纪律,没有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要求赔偿电脑损失6000元、工作微信损失1万元,未提前30天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赔偿1万元,还要退还多付工资2万元。仲裁委员会在2025年12月8日做出了裁决,支持了小古的大部分主张,确认了她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支付了经济补偿金50976.9元,未休年假报酬1803元,以及721元。
前公司不服裁决,在仲裁结束后第14天向法院提起诉讼。小古也跟着提了反诉,这样法院才能全面审理双方所有要求。如果她只提自己的诉讼,对方诉讼的部分就可能被忽略。

前公司终于在8月27日支付了法院判决的款项,但她还拖欠了6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也远低于法定标准,小古将继续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件事让她感受到,坚持下去,权益还是能得到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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