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帮忙看风水却被判赔24万元?二审法院认定他为丧葬总组织者

村民唐某的父亲在去世后,丧事由他的叔父唐某某负责办理。唐某某需要一些殡葬用品,于是联系了开殡葬用品店的胡某。胡某虽然对同乡有情面,但还是帮忙联系了熟悉的人方某,帮忙定下打墓的工钱两千元。唐某某因为知道胡某对风水有了解,也请他去墓地帮忙看一下位置。胡某说这次看风水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他来到现场后把新墓的位置选在了距离唐某母亲的坟墓大约一点五米的地方。

这个选择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问题。从工程安全的角度来看,打墓这种工作属于小型的沟槽土方作业。根据相关规定,开挖深度超过三米的基坑支护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而行业中的一般做法是深度超过一点二米的沟槽要采取放坡或者支护的防护措施来减少坍塌风险。但在农村的打墓队伍中,为了省工省地,他们常常垂直向下挖成直壁坑。在已经挖过的墓穴旁边只挖一点五米的土坑,周围的土体因为之前被扰动过,新增的开挖进一步削弱了土体的支撑能力,坍塌的风险就大大增加了。

十一月六日,工人刘某下到坑里工作。没有任何警告,几吨重的泥土突然倾泻下来,把刘某埋在了坑底。巨大的外力挤压他的胸腔,让他机械性窒息而亡。死者家属把东家唐某、带班的方某和殡葬店老板胡某都告上了五台县人民法院,索赔的金额超过九十六万多元。

法院在一审中划分了责任比例,死者刘某自己承担百分之二十,带班的方某承担百分之二十五,东家唐某承担百分之三十,剩下百分之二十五的责任全部由胡某来承担,对应的赔偿大约二十四万元。胡某拿到判决书后感到非常惊讶,他认为自己在开庭前压根没当回事,因为他既没有收取介绍费,也没有收过风水钱,只是牵了个线、指了个位置,顶多是出于人情道义赔偿几万块钱。

法庭上,东家唐某和带班的方某都表示胡某才是这次丧事的主要负责人,人是他介绍的,位置是他定的,他必须负主要责任。胡某心里委屈满满,他认为自己只是个中介介绍人,方某才是承揽打墓业务的老板,为什么要让他承担这么大的责任。他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提供了货品清单、聊天记录、录音等八组新的证据,主张自己只和唐某有殡葬用品采购的承揽关系,打墓环节只是中介介绍,不应该承担施工事故的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法院没有评价风水是否有玄学价值,而是看行为的法律性质。选定墓址本质上就是确定施工的位置,属于对作业环境的前置决策。行为人对施工地点做了安排,就要承担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如果选址不当导致了事故发生,那自然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法律上的中介人,只是提供交易的线索,不参与实际施工,也不对现场做任何决策,通常不会承担施工的安全责任。但胡某不仅牵线搭桥,还亲自到现场选定了墓址,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看风水帮忙,而是在高风险作业的施工地点做出了实质性的决定。既然他用自己的影响力决定了在哪挖,就应当评估能不能挖的安全风险。

在法律上,中介只牵线不参与不决策,赚取信息费,通常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承揽则自带设备自带技术自主施工,定作人一般不承担施工风险。劳务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配管理,接受劳务方需要承担安全责任。法院认为,在农村这种松散的用工模式下,不构成法律上的承揽关系。本案中胡某既牵线又决策选址,方某带队施工,东家唐某是最终受益人,三方共同支配刘某的劳动过程、共同享受劳务成果,因此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土方开挖作业属于高风险施工,依照相关法规,施工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本案中垂直挖墓没有任何支护,本身属于违规作业,各方都存在过错。

这起案件让所有习惯于通过人情来办事的人都敲响了警钟。民间帮忙最好只帮号不帮牵、帮言不帮决。能推荐联系方式就行,不要居中牵线、不要替人拍板、不要到现场指挥决策,一旦实质介入,责任就会随之而来。民间做事最大的底气,从来不是关系好,而是能分得清边界。


(财经责编:拓荒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