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地区已陆续公布新基数标准,请涉及8月征期社保申报的单位及时核对;尚未发布调整的地区,也请相关参保主体持续关注当地人社及税务部门官方网站,以最新通知为准。
一、福建
近期,福建省发布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重点如下:
工伤缴费基数下限为4579元,上限为22893元;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579元,上限为22893元,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与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基数调整时间不一致)。
福建省2026年缴费基数下限较2025年缴费基数下限4043相比,增长13%。
二、内蒙古
缴费基数上下限:
下限:8430×80%= 6744(元)/月
上限:8430×300%= 25290(元)/月
申报要求:单位7.1—7.27内完成工资申报
执行周期:2026.7.1—2027.6.30
三、河北

通知明确:
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依据为6794元,职工实际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依据的,以6794元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依据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以6794元为缴费基数。
四、广东东莞

通知明确:
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3.5%调整为3.65%。其中,单位缴费费率(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3.0%调整为3.15%,个人缴费费率维持0.5%不变。
来源:中国会计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