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女子酒店10年带华润两字 意外遭索赔20万却全然不知

湖北襄阳的谷城县盛康镇上,一家叫作盛康华润春月大酒店的旅馆走过了十年的时光。夫妻俩当初借了三十万元银行贷款,把酒店装修得整整齐齐。七楼有十余间客房,每间一天收费一百元左右,房租一年合计五万元。平时客流量不大,每天最多只开一间,有时甚至没有客人。节假日才会稍微热闹一些,他们夫妻二人加上两个孩子,婆婆公公挤在房间里,全家六口靠酒店勉强维持生计。闻女士负责前台登记,婆婆打扫卫生,没有请过外人帮忙。

酒店名字取自中华润泽四个字,希望带来吉祥和顺。他们对外也一直叫春月大酒店,名片和宣传材料上都是这个称呼,十年来从未遇到麻烦。

今年四月十六日,夫妻俩突然接到一封邮政快递。打开一看,是襄阳市南漳县法院发来的传票。他们这才知道,有人把他们告上了法庭。酒店经营者是闻女士,成立时间是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当时正式登记为谷城县盛康华润春月大酒店,目前已改为谷城县盛康春月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餐饮和服务住宿。

原告是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他们指责酒店未经允许把名字改成含有华润的春月,还在门口、电梯、网上平台和广告里用了相关标识,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变更企业名称,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二十万元。

开庭当天,法院在九集人民法庭审理,案由是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方辩称,酒店名称里的华润只是企业全称的一部分,并非单独突出使用。名字还包含自有的春月品牌,他们家族的春月字号在当地有一定影响,从二零一六年开始经营就是对家族字号的合理延续。主观上没有攀附或侵权故意。

他们还说,酒店只在镇上小范围经营,全镇外来人口很少,住宿市场有限,全镇只有这一家酒店在美团携程等平台上线经营,相关消费者不会产生混淆。经营地域和规模都很小,不会与原告的业务产生关联。被告方指出,酒店已经及时整改,二零二四年年底因场地改造把招牌换成春月大酒店,营业执照也同步修改为谷城春月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线上平台全部改成盛康春月大酒店,彻底停止了争议名称的使用。

被告方还表示,酒店十年来一直平安无事,从未有人找麻烦,经营情况符合实际情况。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方希望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原告华润公司是华润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该集团字号和商标的管理保护。华润集团属于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在二零二五年财富世界五百强排第六十七位,旗下有九家香港上市、十三家内地上市的企业。华润字号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具备独创性和显著性,已经成为重要国有无形资产。

然而,六月二十五日上午,记者多次联系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都没有得到回复。联系到华润集团的女性工作人员后,她说自己不清楚这起起诉的事,也不知道起诉前是否和酒店方沟通过。

这种事情让人觉得意外。十年前贷款装修酒店,本想借吉祥寓意把日子过稳当,却因为名字里的字眼招来官司。酒店方花了十年时间慢慢积累的经营,却在某个下午突然接到法院传票。这样的经历或许会让很多人反思,名字里哪怕一个字,也有可能在不经意间牵扯出更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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