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河报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焦博雅 吕高见 文图
近日,郑州汇宝花园小区业主反映,小区供暖设备与外部管网均已接通,多数业主家中暖意融融,部分高层业主却因拒绝缴纳物业公司要求的暖气费用,至今无法正常用热。同一小区内“一边暖烘烘、一边冷冰冰”,形成鲜明对比。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如图)。
缴纳“暖气初装费”才供暖
部分业主认为不合理
记者在金水区东风路18号汇宝花园走访发现,小区一共有20多栋楼,一期全是多层,二期3栋高层。
据业主介绍,2016年,大铺村3组与郑州市嵩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嵩鹏置业)合作,在2003年已建成、入驻多年的多层小区空闲土地上,开发建设了二期3栋高层住宅。他们大多都在二期高层居住,2023年交的房,小区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95元缴纳暖气初装费,交了钱才供暖,否则不让用暖。
业主们表示,他们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小区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在房价内。
记者获得的一份郑州市白庙村第三村民组和嵩鹏置业签订的补充协议显示,国标水电,暖气按照商品房交付标准执行。
“按照补充协议,开发商交房就要通暖气。”业主们告诉记者,这一笔费用让他们承担,确实不合理。
辖区办事处:
村里和开发商之间有纠纷,会积极协商
汇宝花园业主群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7月15日,河南汇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缴纳暖气安装费的通知:“为解决高层住宅冬季用暖,经多方努力及业主建议,高层住宅暖气安装与多层住宅暖气安装一并施工。目前暖气管道安装已基本完成,一次支管道和热力交换站报建手续基本完毕。每户安装费用(不包括室内)195元/平方。本次未缴纳暖气安装费业主,不保证后期能够安装用暖。”
对于物业这则通知,很多业主认为就是暖气初装费。
对此,物业经理解释称,小区前期的协议签署与工程建设均由村民小组和开发商对接。“我们是后来才入驻的,很多历史问题,我们掌握的信息和业主一样有限。”他表示,目前物业只能解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对于无法直接处理的问题,将积极协助沟通。
随后,记者与部分业主一起来到了辖区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村里和开发商产生的纠纷,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协调,如果协调不成的话,建议大家走法律途径。”
开发商:
协议约定不清,建议通过法律解决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10年,郑州市物价局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商品房销售行为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对商品房开发成本做了明确规定,水、电、气、暖、有线电视、邮电通讯、消防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应一律纳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内,开发商日后在销售房屋时,不得再额外收取。
对此,白庙村第三村民组组长也表示,居民不应承担暖气初装费。他表示,购房合同已明确交房标准包含暖气配套,但并未约定初装费由谁承担。“之前开会时,开发商曾表示配套设施费用已全部包含,如今却不再承认。”他强调,“我们不应该交这笔钱。”
嵩鹏置业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目前的问题源于协议约定不清。据其介绍,项目签订了一份主协议和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按照商品房标准执行”。该小区内三栋高层住宅同时包含商品房和安置房,而商品房协议中明确写明“不含暖气初装费,需另行缴纳”。因此,整个小区统一依照商品房标准执行。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双方无法协调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起诉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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