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借款超2亿未及时披露

一家主营业务承压、连续亏损的新三板公司,为何能向关联方多次输出超过自身净资产数倍的借款?1月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浙江华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电梯”)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彩根、时任董事长张振华、董事会秘书徐佳丽、财务负责人张红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显示,华夏电梯近年来多次向关联方提供大额借款,涉及金额巨大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内部审议程序,严重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并非华夏电梯首次因违规借款“踩雷”。就在四个月前,公司刚刚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予以纪律处分,明确指出其存在重大交易事项未审议、未披露等问题。然而,罚单落地仅数月,华夏电梯为何“旧疾再犯”?

高管集体失职累计借款超2亿未及时披露

据浙江证监局披露,2024年1月22日,华夏电梯向实际控制人张彩根控制的湖州东科电子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2024年8月30日补充披露。2024年12月26日,湖州东科电子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

来源:浙江监管局

2024年,公司向湖州联怡石英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华夏浔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湖州新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含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金额分别为550万元、10,854.75万元、355万元、1158万元,合计12,917.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43.89%。公司未就上述重大交易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于2025年4月28日补充审议并披露。

2025年1至10月,公司向湖州华夏浔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湖州新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含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浔全红机械设备服务部、南浔登云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南浔泗莲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提供借款,涉及金额分别为3765.16万元、900万元、115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合计8115.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8.49%。公司未就上述重大交易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于2025年7月14日及2025年11月11日补充审议并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张彩根、张振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徐佳丽,时任财务负责人张红英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张彩根、张振华、徐佳丽、张红英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从多笔借款对象来看,无论是湖州华夏浔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还是多家位于南浔地区的机械设备服务与租赁经营主体,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彩根存在千丝万缕的控制或关联关系。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都市报】


(财经责编:拓荒牛 )
2026年01月08日 23:33[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