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狗主人赔28万!

清晨的草坪旁一次惬意的遛狗休息,竟让两位女士卷入长达数月的诉讼,最终以近28万元的赔偿画上句号,这起发生在常州的事故给所有养犬人敲响了警钟。

清晨,在武进区湖塘镇某酒店的草坪旁,刚结束早锻炼的郑女士准备回家,突然一条未被牵引的贵宾犬出现在她的视线里。此时,犬主人顾女士坐在草坪上闭眼休息,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宠物已经让路人陷入慌乱。

为了躲避这只突然出现的狗,郑女士在草坪上不慎摔倒,直接造成了二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残疾。

受伤后,郑女士的医疗、康复以及伤残赔偿等费用加起来近30万元。面对这笔巨额开支,郑女士与顾女士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巨大分歧。多次协商无果后,郑女士一纸诉状将顾女士告上了法庭。

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焦点始终集中在“牵绳”二字上。

法官介绍,法律对于此类案件的责任划分有着清晰的界定:只有当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动物饲养人才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而在本案中,郑女士为躲避未牵绳的犬只而摔倒,属于正常的避险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

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顾女士未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对宠物犬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因此需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向郑女士支付各项损失共计28万余元。

狗狗是人类的朋友给生活带来很多美好,别让一些疏忽、或不文明行为给他人造成伤害。


(财经责编:拓荒牛 )
2025年11月07日 11:04[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