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一直没工作,对家中财产积累没贡献”,男子离婚时隐瞒财产拒不申报

9月25日,@九派新闻 从北京房山法院获悉:方女士与刘先生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家中存款、证券等主要财产均由刘先生管理。后因感情问题,方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审理中,刘先生同意离婚,但拒绝财产分割,认为财产均为其个人所得。刘先生认为家里的财产都是自己辛苦挣来的,方女士一直没有工作,对家中的财产积累没有贡献。

法院为查明财产情况,要求双方申报名下财产。方女士如实申报,刘先生却拒不提交任何资料,尽管法院多次释明相关法律后果并发出书证提出命令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刘先生仍置之不理。最终,法院通过调查取证查明了刘先生名下存款、公积金和理财产品等财产。法院认为,刘先生拒绝申报,构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应当依法少分。判决结果为:准予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按方女士70%、刘先生30%的比例进行分割。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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