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超标未报” 台华新材收监管警示函|速读公告

财联社9月11日讯(记者 陈抗)因关联交易少披露了近3600万元,台华新材(603055.SH)近日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公司今晚公告了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经查,台华新材在2024年1月至11月期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33亿元,比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4月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超出3585.58万元。该超额部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1%,已经触及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的标准。

然而,台华新材并未在超额发生时履行相关程序。直到2024年12月27日,公司才补充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12月28日完成信息披露。浙江证监局认为,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决定对台华新材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董事长施清岛、董事会秘书栾承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该违规情形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两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台华新材2024年12月28日的公告显示,2024年度1-11月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33亿元,而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金额为9676.31万元,2024年度执行情况预计为1.59亿元。差距较大的几个关联交易分别发生在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沈卫锋之弟沈卫平控制的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

台华新材主营差别化锦纶长丝、尼龙新材料业务,近年来在国内市场份额居前。2024年3月,有媒体报道称,台华新材董事长施清岛及前董秘戴涛涉嫌与一操盘团伙合谋操纵公司股价,被立案调查,公司公告称,“施清岛收到嘉兴市公安局出具的案件调取证据通知书,目前正在配合嘉兴市公安局对案件的调查,不影响其正常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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