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四川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
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本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具体标准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82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20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7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06元/月。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网站)
【来源:四川观察】
吴超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