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重庆梁平区法院】
构建不需变价保全财产“直付”机制
刘洋,陶开星
本报讯(记者 刘洋 通讯员 陶开星)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聚焦立审执衔接“小切口”改革,制定《审执衔接不需变价保全财产直付实施细则(试行)》,通过“直付”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机制从维护当事人权利角度出发,将被保全财产是否“足额”、是否需要“变价”及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作为适用前置条件,由审判部门负责对被保全人涉诉涉执、申请人的申请是否存在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风险等情况进行审核,报请分管院长审查后,用原案号作出准予扣划裁定,并移送财产至财产保全中心,该中心用财产保全阶段执保案号作出扣划裁定,扣划保全款到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案款到账后,由财产保全中心从案款账户中认领保全款项,结合“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规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账户信息将该款项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实施细则》施行以来,总计兑现金额2500余万元,节省执行费用11万余元,节省程序流转时间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