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银消金因客户授信额度管控不到位、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数据质量存在缺陷、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等违规行为,被罚款165万元。
时任战略合作部副总经理张某因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被警告,时任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郑某某因数据质量存在缺陷被警告。
官网信息显示,宁银消金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为我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是全国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之一。股权结构方面,宁波银行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4.17%,此外,合肥百货和深圳华强分别持有该公司3.83%和2.00%股份。
宁银消金2024年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98.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92%。业绩方面,2024年,宁银消金实现营业收入29.90亿元,同比增长65.96%;实现净利润3.03亿元,同比增长50.17%。
联合资信发布的宁银消金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指出,宁银消金行业地位提升较快,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管理与发展方面,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业务经营方面,公司坚持自营为主、联营为辅的业务发展策略,在推动线上联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加大线上线下自营业务的拓展力度,但金融监管政策及行业竞争环境对其业务发展的影响仍待观察;财务表现方面,小额分散的信贷投放方式有助于公司分散风险,不良贷款率略有下降,外部融资渠道通畅,资本保持充足水平,但考虑到公司业务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检验,加之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低位运行,未来信贷资产质量的变化情况有待关注。